企業所得稅清繳需在5月31日前辦理
來源:南方網時間:2008-03-28 09:12
廣州市地稅局今天(27日)表示,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已開始。從今年開始,納稅人必須在2008年5月31日前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納稅申報表,逾期辦理的,稅務機關將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據介紹,根據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對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限有所調整?!缎缕髽I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