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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待遇人員可續領養老金

來源:南方日報網絡版時間:2007-11-22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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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從省社保局獲悉,“一次性待遇”續保業務定于明年10月30日辦理完畢,但從目前的工作進展來看,年底能基本完成。

  從11月1日起,“一次性待遇”續保業務正式開辦。按規定,原已參加省直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但不滿足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此前按照有關規定領取了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的廣東省戶籍人員,可以在全額退還已領取的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后,選擇繼續繳費,直至滿足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

  據省社保局副局長陳廷銀介紹,大約有6000多人需要辦理這一業務,為此,省社保局開設了4個專窗分批辦理,申辦人只要帶上身份證與戶口本,就可以當場一次性辦完退款和續繳手續,辦理過程簡單有序,平均每天可辦理100多人。

  對于“一次性待遇”者較多的單位,省社保局和單位預約時間上門服務,集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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