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聚集“黃埔人才”實施辦法》(簡稱“‘人才10條’2.0版”)和《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促進辦法》(簡稱“‘知識產權10條’2.0版”)發布。兩項政策于5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近年來,該區相繼推出促進產業發展的“10條”扶持政策1.0版本以及人才和知識產權兩個“10條”1.0版本扶持政策,形成了全方位、多層次的政策體系,覆蓋引資引才引智的各個層面。較之2017年出臺的1.0版本,兩個“10條”2.0版覆蓋面更廣,扶持力度更大,兌現更為便利。
人才新政高度整合以往政策
“人才10條”2.0版對目前的人才政策進行優化整合,將以往各個政策中的人才項目歸納在一起。
“人才認定不唯出身”是本輪政策的一大亮點。2.0版政策在增設的骨干人才認定條款中,“不唯論文、不唯職稱、不唯學歷、不唯獎項”,而是采取市場化的評價方式,以企業支付薪金作為認定條件。同時,2.0版政策注重全周期培養人才,加速人才成長。以技能人才為例,從到該區工作、參加技能培訓、技能等級提升直至參加技能競賽,每個階段均有獎勵,入選“黃埔工匠”最高獎勵30萬元。
“只要是人才就能在‘人才10條’2.0版對號入座,找到對應的支持點?!秉S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周錦高說。
激勵知識變現拓寬融資渠道
“知識產權10條”2.0版相比以往政策,金融扶持面更廣,特別是新增了知識產權證券化的獎勵。
新版政策對具有創新性且形成一定示范效應的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發行主體、發行人才給予重獎,對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實現融資的企業給予3%貼息支持。結合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渠道發展的實際情況,新政策將金融扶持條款的適用范圍,從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展到經認定的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
“知識產權10條”2.0版還首次將入駐中新廣州知識城且正常開展業務的境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納入獎勵范圍,以期推進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具體而言,對新入駐知識城且正常開展業務的境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租用自用辦公用房的,按實際租金的50%給予補貼,補貼期最長3年。
為發揮更強大的激勵效能,“知識產權10條”2.0版結合相關業務發展和此前1.0版政策兌現的實際情況,適當提高一些重點條款的獎勵力度。比如,知識產權交易平臺獎勵,封頂額由1.0版的5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對促成技術成果轉讓并實現轉化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補貼額由1.0版“實際交易額的5%、最高50萬元”,提高至“實際交易額的10%、最高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