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
《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審批珠海市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請示》(珠府〔2024〕93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香洲區將國有農用地0.1742公頃(其中耕地0.1316公頃)和未利用地0.0200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另同意使用國有建設用地0.0008公頃。上述批準建設用地0.1950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供應,用于城市建設。
二、請你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補充耕地。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
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