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關于申請仲愷高新區人文紀念園項目土地征收的請示》(惠仲管委〔2023〕57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仲愷高新區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18.4758公頃(不涉及耕地)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上述批準建設用地18.4758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供應,作為仲愷高新區人文紀念園項目建設用地。
二、請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
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