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審批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三號線工程(南海段)項目用地的請示》(佛府報〔2022〕19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三號線工程(南海段)使用7.3528公頃建設用地,即同意你市南海區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2.4852公頃(其中耕地0.2721公頃)和未利用地0.2706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另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0.7243公頃;同意將國有農用地3.6123公頃(其中耕地0.3295公頃)和未利用地0.1477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另同意使用國有建設用地0.1127公頃。上述7.3528公頃用地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供地方案中的供地方式依法依規供應,并督促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時劃撥土地。
二、請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
三、請你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補充耕地。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補充耕地方案,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督促建設單位依法履行復墾義務。
四、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