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審批廣州市白云區2019年度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請示》(穗府報〔2022〕94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廣州市白云區2019年度第十八批次使用0.6387公頃城市建設用地,即同意你市白云區將國有農用地0.6387公頃(均為耕地)轉為建設用地。上述0.6387公頃用地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確定的用途供應,用于城市建設。
二、請你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補充耕地。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補充耕地方案,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
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