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交航政函〔2020〕303號
東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你單位關于設置方中路延長線寒溪河大橋專用航標的航道行政許可申請書及相關資料收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廣東省航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規范的規定,經審核,批復如下:
一、根據粵莞道函〔2011〕102號文要求,并基于目前航道條件及船舶通航情況,方中路延長線寒溪河大橋暫采用雙孔單向通航。同意設置方中路延長線寒溪河大橋專用航標。在橋梁通航孔迎船一面的橋梁中央各設置1座橋涵標,共2座,橋涵標標牌為尺寸1.5m×1.5m正方形,標牌顏色為紅色,燈質為紅色單面定光;在通航孔迎船一面兩側橋柱上,各垂直設置橋柱燈3 盞,共12盞,燈質為綠色單面定光。航標設置技術要求應符合《內河助航標志》(GB5863)等規范標準的規定。
二、你單位要按照航標設置方案做好專用航標和其他標志的設置。
三、其他要求
?。ㄒ唬S煤綐嗽O置完成后,須向東莞航道事務中心申請復核檢測,經檢測合格并發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ǘ┠銌挝灰鋵崒S煤綐司S護管理責任。專用航標應按照《內河航道維護技術規范》(JTJ287)等規范標準維護管理,確保航標處于正常技術狀態。專用航標維護情況應向東莞航道事務中心備案,按規定向東莞航道事務中心報送專用航標維護記錄和統計報表。
(三)專用航標設置后,如橋梁通航孔調整,應相應調整航標設置并按規定重新辦理報批。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