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自然資源局:
《汕頭市自然資源局關于請求審批<汕頭市澄海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澄海國家氣象觀測站等項目)>的請示》(汕自然資源〔2020〕31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查,批復如下:
一、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5〕45號),原則同意澄海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澄海國家氣象觀測站等項目),請你市嚴格按該方案落實預留規模。
二、汕頭市澄海國家氣象觀測站等項目符合《關于加快推進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7〕59號)中規定的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范圍。項目擬使用預留建設用地規模0.8871公頃,位于東里鎮東隴村、上華鎮山邊村、澄海街道嶺亭居委會,現狀農用地0.6667公頃、建設用地0.2204公頃,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
三、請你市在該方案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縣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附件:汕頭市澄海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方案涉及地塊基本情況表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汕頭市澄海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地塊基本情況表
單位: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