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自然資源局:
關于審批《河源市源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河源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的請示》(河自然資〔2019〕339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查,批復如下: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5〕45號),原則同意河源市源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河源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請你市嚴格按該方案落實預留規模。
該方案符合《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中規定的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范圍。項目擬使用預留建設用地規模1.5068公頃,共涉及1個地塊,位于源城區源西街道,現狀為農用地1.0263公頃,建設用地0.4805公頃,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
附件:河源市源城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地塊基本情況表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河源市源城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地塊基本情況表
單位: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