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自然資源局:
《揭陽市自然資源局關于要求批準<惠來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南海農林場、溪西鎮、岐石鎮、隆江鎮)>的請示》(揭市自然資報〔2019〕55號)收悉。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粵府辦〔2013〕3號)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惠來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南海農林場、溪西鎮、岐石鎮、隆江鎮),并請你局嚴格按該方案進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和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設用地規模的置換。
二、本方案擬將惠來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劃定的24個地塊共47.1506公頃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規模置換為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入地塊原劃定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設用地規模,位于南海農林場、溪西鎮、岐石鎮和隆江鎮,現狀為農用地30.262公頃(其中耕地(含可調整地類)19.8479公頃),建設用地6.9969公頃,未利用地9.8917公頃。為實現建設用地規模平衡,相應調出14個地塊共47.1506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出地塊位于溪西鎮、岐石鎮和南海農林場,現狀為農用地32.4259公頃(其中耕地(含可調整地類)27.4665公頃),未利用地14.7247公頃。
三、請你局按照有關要求在本批復下發30個工作日內做好公告及備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縣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附件:惠來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涉及地塊基本情況表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