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自然資源局:
《云浮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審批羅定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羅定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環市西項目)的請示》(云自然資報〔2019〕65號)收悉。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粵府辦〔2013〕3號)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云浮羅定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羅定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環市西項目),請你局嚴格按該方案使用羅定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條件建設區。
二、本方案擬使用《云浮羅定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劃定的有條件建設區48.774公頃,并同時調整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調入地塊包括3個地塊,位于羅定市雙東街道,總用地面積48.774公頃。其現狀為農用地40.2902公頃(其中耕地(含可調整地類)13.4101公頃)、未利用地8.4838公頃。為實現建設用地規模平衡,相應調出48.774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出地塊包括13個地塊,總用地面積48.774公頃。其現狀為農用地22.6954公頃(其中耕地(含可調整地類)16.4778公頃)、建設用地26.0786公頃(2017年變更調查數據)。
三、請你局按照有關要求在本批復下發30個工作日內做好公告及備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縣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