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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網絡下單買發熱咳嗽藥也要實名且“網訂店取”

時間 : 2020-03-05 09:54:07 來源 : 南方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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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廣東省藥監局下達了《關于繼續落實在零售藥店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制度的通知》(粵藥監辦藥二〔2020〕80號),強調要針對部分入駐省外第三方互聯網藥品銷售平臺的藥品零售企業、部分中成藥品種未及時落實限制銷售措施,采取“四個一”措施重點進行監管。

  3月3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通知稱,深圳新開辦的零售藥店,在正式營業前,應登錄廣東省智慧食藥監系統企業專屬網頁完成注冊。

  深圳各零售藥店銷售退熱、止咳類藥品(含中成藥,下同)時,必須登錄廣東省智慧食藥監系統企業專屬網頁,使用登記管理系統完成登記信息的上報,并確保信息準確完整后,方可進行銷售。在填報中,若發現發熱或與湖北等地區有關系者,必須及時通報本店所在地社區工作站、社康醫務人員、社區民警“三位一體”工作小組。

  通知還提及,深圳從事互聯網售藥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在向廣東省居民銷售退熱、止咳類藥品(含中成藥)時,必須登錄廣東省智慧食藥監系統企業專屬網頁,使用登記管理系統完成登記信息的上報,確保信息準確完整,且必須通過“網訂店取”方式進行銷售。在填報中,若發現發熱或與湖北等地區有關系者,必須要求門店工作人員及時通報門店所在地社區工作站、社康醫務人員、社區民警“三位一體”工作小組。

  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提醒,若發現有違反廣東省藥監局退熱、止咳類藥品限制銷售措施行為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理;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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