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門市加強海水養殖生態環境監管行動方案》(下稱《方案》)出臺,通過細化分解各項目標和任務,進一步加強海水養殖生態環境監管,促進海水養殖業綠色高質量發展,助力珠江口鄰近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
《方案》旨在通過摸底數、發證、強環評、優化空間布局,進一步規范全市海水養殖活動,推進海水養殖業綠色健康發展。江門市將開展養殖排污口排查整治、養殖尾水治理和監測、執法檢查等專項行動,進一步減少入海污染物排放量,協同推動近岸海域生態環境保護和優質海產品保供,促進海水養殖業高質量發展。
《方案》明確了十大主要任務,包括全面摸清海水養殖底數、開展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強化環評管理、優化空間布局、開展海水養殖排污口排查專項行動、推進養殖排污口分類整治、開展尾水監測、實施分類監管、加強執法檢查、加強組織實施和宣傳引導。
《方案》要求,今年11月15日前,要摸清海水養殖底數。2023年底前,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要求,對轄區內海水養殖排污口進行排查、核實、登記,逐一明確排污口責任主體;制定實施整治方案,規范整治布局不合理、責任不明晰,以及群眾反映強烈、污染較嚴重的海水養殖排污口。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和形成完善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