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茂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2024年水泥、化肥等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抽樣檢驗技術服務工作由廣東省茂名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承擔。
本次共抽查茂名市29家企業生產銷售的29批次產品,其中化肥15批次、水泥5批次、農用薄膜1批次、建筑管材1批次、危險化學品7批次,檢驗發現1批次農用薄膜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3.45%。具體抽檢情況詳見附件。
針對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企業,茂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后處理工作,并對抽查不合格的產品及其銷售企業實施質量信用記分。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企業應該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產品質量管控,維護產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茂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