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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粵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有保險補償

時間 : 2018-03-14 18:17:34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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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省衛計委官網發布省衛計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廣東保監局聯合制定的《廣東省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保險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適用于在廣東省范圍內,接種第一類和已購買基礎保險的第二類疫苗所引起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等相關補償。記者獲悉,《方案》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補充保險可自愿購買

  保險如何投保?《方案》明確,政府和國內疫苗生產企業、進口疫苗代理企業(以下簡稱“疫苗企業”)共同投?;A保險。鼓勵受種者及監護人(下稱“受種方”)、接種單位等投保補充保險。

  基礎保險為政府統一購買及疫苗企業自愿購買的商業保險,保險費用由省級衛生計生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及疫苗企業出資共同承擔。補充保險指為滿足受種方、預防接種單位等獲得更高風險保障水平的需求,受種方、接種單位等自愿、自費選擇購買的商業保險。

  也就是說,作為受種方,大家可自愿購買補充保險,獲得基礎保險保障范圍外的預防接種一般反應、偶合癥等補償保障。

  《方案》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18年7月1日起接種已購買該保險的疫苗,所發生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適用該方案。接種日期在2005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發生尚未處理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其補償申請等參照《方案》執行。

  給予人道主義救助

  投保后如果出現問題,將如何賠償?根據《方案》,若屬于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補償項目按照相關補償辦法執行,以保險合同確定的補償限額為準;若屬于不能排除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經調查診斷或鑒定后,按照與預防接種因果關系的關聯強度給予相應比例的補償。

  其中,預防接種后72小時內發生的死亡個案,臨床無法排除與疫苗相關且受種方同意尸體解剖以明確死因的,給予3萬元人道主義救助。對于補充保險補償范圍,則以各方簽訂的補充保險合同具體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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