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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將按新標準發放

時間 : 2017-12-18 16:33:22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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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軍區動員局聯合發出《關于做好我省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工作的通知》,明確我省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的新標準以及發放形式等事項。該通知自2017年12月2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通知指出,我省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實行城鄉統一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當地統計部門發布的統計數據為準)40%的標準發放,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適當提高。各地級以上市民政局、財政局要將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的標準納入優撫工作區域協調機制的協調范圍,確保同類經濟地區各縣(市、區)優待金標準地區差異合理。

  義務兵服役期間個人獲得榮譽稱號、立功或者獲得優秀士兵稱號的,其家庭在享受當年優待金的基礎上,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下列比例增發一次性優待金: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的,增發當年優待金的200%;獲得軍隊戰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增發當年優待金的150%;立一等功的,增發當年優待金的100%;立二等功的,增發當年優待金的60%;立三等功的,增發當年優待金的30%;獲得優秀士兵稱號的,增發當年優待金的15%。

  對到新疆、西藏等軍隊確定的高原、邊遠、艱苦地區服役的義務兵,其家庭優待金按照不低于普通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當年發放標準的2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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