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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出臺

時間 : 2017-08-22 16:52:05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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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記者從省公安消防總隊了解到,《廣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已于18日正式印發。根據《方案》,此次治理將從7月延續到12月。目前,治理已進入全面排查階段,此階段工作將持續到8月底。截至18日,廣東省共排查高層建筑單位22397家,發現15221處火災隱患,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或違法行為13921處。臨時查封142起,責令“三?!?4家,罰款308萬元,拘留71人。

  《方案》結合廣東省高層建筑特點,細分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內容,包括了高層建筑的合法性、總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設施、管道井、電氣管理、燃氣管理、戶外廣告牌及裝飾物、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十大方面。

  此次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逐級細分責任,上至省廳級部門,下至高層住宅住戶“樓長”,超過20個省級部門、單位和人員都進行詳細任務分工。省公安廳、省綜治辦、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安監局聯合成立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提請省政府督查室將治理工作納入督查范圍,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對象實施現場督辦,對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導致發生較大以上及有影響火災事故的,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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