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發布。以保障生態功能和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意見》提出要充分銜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實施生態環境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編制差別化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意見》首先提出建立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原則是分級制定管控方案,并做好與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的銜接。同時,分區管控方案可每5年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評估情況定期調整。
《意見》還明確劃定優先保護、重點管控、一般管控三類生態環境管控單元。以生態保護紅線為基礎,需要實施嚴格保護的區域劃定為優先保護單元;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壓力大、資源能源消耗強度高等區域為主體,將發展與保護矛盾突出的區域劃定為重點管控單元;其他區域劃定為一般管控單元。
相配套的,《意見》強調要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根據區域生態環境功能定位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要求,編制差別化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按照“一單元一策略”原則,提出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環境風險、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等要求,因地制宜實施精細化管理。
《意見》提出要構建數字化智慧化平臺,依托省數字政府和“粵系列”移動政務服務平臺,依法依規設置公共查閱權限,便于企業分析項目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的符合性。
另外,《意見》明確,到2025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持續完善,全域覆蓋、精準科學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體系健全、機制順暢、運行高效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全面建立。
引導重點行業向環境容量大的地區科學布局
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目的之一,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
《意見》強調將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實施更加精準、更高要求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支持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前瞻布局未來產業,優先引入資源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和碳排放強度處于國際先進水平的項目。
在支撐區域協調方面,《意見》要求通過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強化分類引導、分區施策,引導重點行業向環境容量大的地區科學布局、有序轉移。對于沿海地區,支持持續升級壯大綠色石化、新能源等優勢產業,保障海洋牧場、港口、交通、水利等重大項目用海需求。
《意見》還強調服務“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其中,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應用,優化縣鎮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和功能布局。支持縣城高水平提質擴容,推動產城融合發展,提升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推進整縣農林文旅融合發展,引導基礎設施、產業項目、鎮村建設、生態環保設施等科學布局。
針對推動綠色低碳轉型,《意見》提出推動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等行業綠色低碳轉型,引導人口密度較高的中心城區傳統產業功能空間有序騰退,嚴格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資源環境準入等。
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源頭預防作用
如何運用分區管控成果保障生態功能和改善環境質量?
《意見》提出,深入推進綠美廣東生態建設,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以優先保護單元為重點,加強對南嶺山地、丘陵山地、森林、河口、海灣等系統性保護修復,構筑以重要水系、森林帶和海岸帶為主的生態廊道,筑牢“三屏五江多廊道”生態安全格局。
針對環境品質提升,《意見》提出要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源頭預防作用,強化問題識別、精準溯源、分區施策,為高質量發展騰出容量、拓展空間。例如深化水環境分區管控,強化東江、西江、北江等的水生態保護與水源涵養功能;加強近岸海域分區管控,優化海洋功能分區,對海岸線、海島等實行分類保護。
《意見》還提出,要探索構建全鏈條環境管理體系。以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為基礎,強化園區規劃環評,有效聯動項目環評,銜接排污許可制度。同時,結合分區管控,優化設置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對生態功能明顯降低的優先保護單元、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重點管控單元以及環境質量明顯下降的其他重點區域強化執法監管。
另外,《意見》還提出以粵港澳大灣區重大合作平臺、自由貿易試驗區、省級以上園區為重點,開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與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環境監測、執法監管協調聯動改革試點。同時也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減污降碳協同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