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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廳:《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高新區、廣州開發區)實施的決定》政策解讀

時間 : 2019-08-02 09:16:33 來源 : 廣東省司法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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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決定》制定的背景

  根據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重要講話精神,廣東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同意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創建廣東省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實驗區的批復》中提出“對省屬權限的事項,按照能放盡放、應放盡放的要求,及時向實驗區委托、下放相應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對屬于中央事權的事項,積極爭取中央相關部門給予大力支持”。

  根據黨的十九大報告“賦予省級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權”以及十九屆三中全會“賦予省級及以下機構更多自主權”的要求,廣東省委、省政府已于2017年6月、2018年1月分兩批將202項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地級以上市實施,并在《2018年廣東省政府工作報告》《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決策部署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等重要文件中,均要求大力推進強市放權、強區放權,繼續下放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賦予省級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權。

  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高新區、廣州開發區)實施,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強區放權工作部署的重要舉措。

  二、《決定》制定的依據

  《決定》制定的依據主要包括:

 ?。ㄒ唬┓煞ㄒ幰罁骸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2015年)、《廣東省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2009年修訂)等;

 ?。ǘ┫嚓P政策和文件: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決策部署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中共廣東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同意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創建廣東省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實驗區的批復》等。

  三、《決定》出臺目標

  支持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高新區、廣州開發區)加快廣東省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實驗區建設,2019年,實驗區各領域營商環境指標達到國內一流水平,部分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力爭成為國家級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實驗區;到2020年,各領域營商環境便利度全面進入國際先進行列。

  四、《決定》的主要內容

  《決定》包括正文和附表《廣東省調整由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高新區、廣州開發區)實施的省級行政職權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兩部分。正文對事項委托實施的相關工作提出要求,《目錄》涉及調整由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高新區、廣州開發區)實施的省級行政職權事項11項,涉及6個省直部門。具體包括:

 ?。ㄒ唬┌词马楊悇e劃分。包括行政許可3項,其他職權8項。

  (二)按實施部門劃分。包括省科技廳1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1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項,省自然資源廳3項,省商務廳1項,省市場監管局3項。

 ?。ㄈ┌凑{整方式劃分。包括委托實施事項9項,下放實施事項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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