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建立
廣東省反不正當競爭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粵辦函〔2021〕234號
省市場監管局:
《關于建立廣東省反不正當競爭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粵市監競爭〔2021〕304號)收悉。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函復如下:
同意建立由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的廣東省反不正當競爭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和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廣東省反不正當競爭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
省政府辦公廳
2021年7月27日
附件
廣東省反不正當競爭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對廣東省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研究解決維護競爭秩序重大問題,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廣東省反不正當競爭部門間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場監管總局的工作要求,加強對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宏觀指導;研究并推進實施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我省反不正當競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對不正當競爭熱點問題和典型違法活動的治理,加強有關部門在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方面的協作配合;加大對反不正當競爭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普及力度;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市場監管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織形式
聯席會議由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等17個部門和單位組成,省市場監管局為牽頭單位。
聯席會議由省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省市場監管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或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市場監管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由省市場監管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可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及其他有關事項。專題研究特定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地方和專家參加。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各成員單位及有關方面。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四、工作要求
省市場監管局要牽頭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有關問題,制訂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共同推進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廣東省反不正當競爭部門間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麥教猛 省市場監管局局長
副 召 集 人:張文獻 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成 員:翟雪梅 省委網信辦副主任
那 佳 省教育廳副廳長
何 榮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一級巡視員
翟凱夏 省公安廳經偵局局長(副廳級)
聶元松 省民政廳副廳長
王光輝 省司法廳副廳長
蔡 瀛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黃智饒 省農業農村廳二級巡視員
曾曉峰 省文化和旅游廳副廳長
紀樂勤 省衛生健康委二級巡視員
陳春懷 省廣電局副局長
柯 忠 省中醫藥局副局長
方洪添 省藥監局一級巡視員
彭化非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副行長
王吳慶 廣東銀保監局副局長
李立紅 廣東證監局二級巡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