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廣東省推進
農村集中供水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粵辦函〔2021〕236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對農村集中供水工作的統籌協調,確保2021年年底前實現全省農村集中供水全覆蓋,省人民政府決定建立省農村集中供水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辦好民生實事的總體部署,指導督促各地、各有關單位形成合力、協同推進農村供水工作;協調解決農村集中供水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督促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抓好工作任務落實。
二、組成人員
召 集 人:孫志洋 副省長
副 召 集 人:楊鵬飛 省政府副秘書長
王立新 省水利廳廳長
成 員:李群智 省發展改革委二級巡視員
肖紅梅 省財政廳副廳長
何 焱 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
劉耿輝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孟 帆 省水利廳副廳長
梁 健 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成員
張玉潤 省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曉昀 省國資委副主任
三、職責分工
省水利廳:負責牽頭組織起草或者制定省農村集中供水工程實施、驗收、資金獎補及運行維護管理制度、方案,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省發展改革委:指導農村供水水價形成和調整工作。
省財政廳:指導督促各地落實資金保障,配合制定省級獎補方案。
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做好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及監測。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在有條件的地方協同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工作。
省農業農村廳:負責集中供水全覆蓋重點攻堅任務的督促落實及實績考核工作,并配合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和組織實施。
省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開展農村飲用水末梢水水質監測,加強對農村飲用水衛生的監督。
省國資委:負責協調國有企業積極參與農村供水工作。
四、工作機制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水利廳。辦公室主任由省水利廳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召集人批準。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相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在全省農村集中供水全覆蓋攻堅行動期間,聯席會議辦公室原則上每月組織召開一次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每季度末,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須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本單位開展全省農村集中供水全覆蓋攻堅行動有關工作情況。
省政府辦公廳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