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廣東省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聯席
會議制度的通知
粵辦函〔2021〕208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對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推進信用建設工作高質量發展,根據機構改革、人員變動以及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同意調整廣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統籌推進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實施,推進實施省社會信用條例,推進信用系統網站建設、信用標準規范建設、信息歸集共享、信用應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等工作,統籌協調相關重大問題。
二、組成人員
聯席會議由分管發展改革工作的省領導擔任召集人,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成員包括省委宣傳部、政法委、編辦、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司法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林業局,省工商聯,省法院、省檢察院,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省稅務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新華社廣東分社等單位負責同志(具體人員名單附后)。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同志兼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機制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研究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單位參加會議。聯席會議決定事項以紀要形式明確,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起草,經召集人審定后印發。重大事項按程序上報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研究社會信用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實發揮聯席會議作用。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召集人、副召集人、各成員單位通報工作情況,并加強對會議議定事項的督促落實。
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召集人確定。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
附件:廣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省政府辦公廳
2021年6月24日
附件
廣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林克慶 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
副 召 集 人:楊鵬飛 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局長
鄭人豪 省發展改革委主任
白鶴祥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行長
成 員:吳祖清 省委文明辦副主任
顏建國 省委政法委二級巡視員
曾勝泉 省委網信辦(省互聯網辦)副主任
劉光大 省委編辦副主任
黃華東 省發展改革委總經濟師
李大勝 省委教育工委副書記、省教育廳黨組副書記
李旭東 省科技廳副廳長
何 榮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一級巡視員
張 銳 省公安廳副廳長
莊 侃 省民政廳副廳長、省社會組織管理局局長
陳春生 省司法廳副廳長
劉云梅 省財政廳總會計師
左孟新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余云州 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
陳金鑾 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
蔡 灜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楊 旭 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
鄒振宇 省水利廳副廳長
牛寶俊 省農業農村廳一級巡視員
羅練錦 省商務廳一級巡視員
曾曉峰 省文化和旅游廳副廳長
符顯輝 省衛生健康委二級巡視員
周永慶 省應急管理廳副廳長
錢永成 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陳峻華 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副局長
吳曉謀 省林業局副局長
盧小周 省工商聯一級巡視員
胡 鷹 省法院副院長
張 健 省檢察院副檢察長
黃炳坤 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副主任
梁世桃 省稅務局一級巡視員
林 平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副行長
劉云?! V東銀保監局二級巡視員
李立紅 廣東證監局二級巡視員
周健偉 新華社廣東分社副社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