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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939748/2021-00339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05-11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第十二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及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整治工作驗收結果和掛牌督辦第十三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及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通知
粵辦函〔2021〕76號
2021-05-19
時間 : 2021-05-19 10:13:29 來源 : 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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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第十二批火災

隱患重點地區及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整治工作

驗收結果和掛牌督辦第十三批火災隱患

重點地區及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通知

粵辦函〔2021〕76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全省第十二批6個火災隱患重點地區(以下簡稱重點地區)和21個重大火災隱患單位(以下簡稱隱患單位)自2020年掛牌督辦以來,各地、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強化工作組織領導,加大消防安全投入,落實消防基礎建設,按照“區域全面排查治理、單位徹底消除隱患”的標準,扎實推進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全力抓好單位場所隱患整改,基本完成掛牌督辦整治任務。重點地區整治方面,各地累計投入整治資金1.54億元,排查整治單位場所8.12萬家,增建消火栓165個,組建專職消防隊4支、微型消防站165個,培訓社會群眾超過42.4萬人次,取得較好成效。隱患單位整治方面,各地、各有關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積極指導責任單位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切實加大消防設施改造力度,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整改消除火災隱患80處,有力提升單位本質安全。2021年1月,在各地委托第三方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實地評估和自查驗收的基礎上,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聘請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進行評估驗收。經綜合評定,在重點地區方面,廣州市番禺區洛浦街道上漖村、深圳市龍崗區布吉街道羅崗社區、汕尾市陸豐市城東鎮經實地評估驗收合格,予以摘牌;東莞市大嶺山鎮、中山市坦洲鎮、湛江市坡頭區官渡鎮因實地評估驗收未達到摘牌標準,需按規定期限整改后申請復驗,復驗合格后再予以摘牌。在隱患單位方面,中山市綠博燈飾實業有限公司重大火災隱患未整改到位,不符摘牌標準;湛江市廣東國美水產食品有限公司申請整改工作延期至2021年10月31日;江門市鶴山市新恒達鞋業有限公司已停產停業;其他18個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均按期完成隱患整改任務,經現場評估驗收合格,予以摘牌。摘牌的地區和單位要認真總結整治整改工作經驗,督促整改驗收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持續鞏固成效,切實防止隱患反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廣東省火災高風險區域和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整治掛牌督辦實施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規定,綜合各地市火災形勢、消防工作情況和排查上報名單,經實地調研評估,省政府決定對全省第十三批7個重點地區和37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實施掛牌督辦(名單附后)。被掛牌督辦的地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學習借鑒其他地區和單位整治工作的成功經驗,著力解決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火災隱患整治整改、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方面的突出問題,確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務。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消防救援總隊)將于2021年底委托第三方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重點地區和隱患單位進行現場核查驗收(驗收細則另行印發)。對完成整治任務的地區和單位,予以摘牌銷案;對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地區和單位,繼續掛牌督辦。整治工作驗收情況納入省政府對各地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各地市排查上報名單中未列入省政府掛牌督辦的,由各地市政府實施掛牌督辦。

  各地整治方案、工作聯系人名單,請于5月20日前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整治工作進展情況,請于每月2日前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系人:陳斌,聯系電話:020-87119078,傳真:020-87119173)。


  附件:1.予以摘牌的第十二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

     2.予以摘牌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

     3.掛牌督辦的第十三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

     4.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


省政府辦公廳

2021年5月11日


附件1.png


附件2.jpg


附件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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