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將廣東省城鄉規劃
委員會更名為廣東省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的通知
粵辦函〔2020〕252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更好推進我省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管理工作,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省政府決定將廣東省城鄉規劃委員會更名為廣東省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在國土空間規劃方面的重大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研究全省涉及國土空間規劃的重要政策和制度;審議省級國土空間規劃、需報國務院審批的城市國土空間規劃、需報國務院或省政府審批的跨行政區域或流域的國土空間規劃,以及省政府制定其他需要審議的國土空間規劃;審議全省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體系等控制線的統籌劃定工作并監督實施;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省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主任由省長兼任,副主任由負責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省長兼任,成員由省政府秘書長、協調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秘書長,以及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管理廳、省體育局、省統計局、省港澳辦、省發展研究中心、省國家安全廳、省氣象局、省軍區保障局負責同志組成。
三、省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自然資源廳,承擔委員會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省自然資源廳主要負責同志兼任。
四、廣東省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工作領導小組同時撤銷,相關職責劃入省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
省政府辦公廳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