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茂名市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視察茂名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工作部署,扎實推進高質量發展,全市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穩中有進。
根據廣東省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結果,2024年,茂名市地區生產總值4072.04億元,按不變價格計算,同比增長2.5%。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751.02億元,同比增長1.6%;第二產業增加值1145.49億元,同比增長4.4%;第三產業增加值2175.52億元,同比增長2.0%。
一、農業生產形勢穩定。2024年,全市農林牧漁業總產值1208.86億元,增長2.5%。全市糧食總產量154.31萬噸,增長0.7%;蔬菜總產量415.35萬噸,增長4.8%;水果總產量492.47萬噸,增長3.3%;豬肉產量49.89萬噸,增長1.4%;禽肉產量25.02萬噸,下降11.3%;禽蛋11.50萬噸,增長0.3%;水產品產量96.86萬噸,增長2.5%。
二、工業生產繼續好轉。2024年,全市規上工業增加值同比下降0.6%。分門類看,采礦業下降3.8%,制造業下降0.4%,電熱燃及水生產和供應業下降1.8%;分行業看,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增長95.9%,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增長70.1%,金屬制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增長14.9%,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增長7.9%,紡織業增長7.3%,紡織服裝、服飾業增長6.4%。
三、產業投資保持活躍。2024年,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同比下降1.7%,扣除房地產開發投資,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增長6.9%。分領域看,基礎設施投資增長11.5%;工業投資增長21.9%,其中,工業技改投資增長73.1%;房地產開發投資下降23.6%。產業投資保持活躍,高技術產業(制造業)投資增長30.6%;先進制造業投資增長64.8%。
四、市場消費持續恢復。2024年,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614.47億元,增長0.5%。按經營單位所在地分,城鎮消費品零售額1136.88億元,增長0.5%;鄉村消費品零售額477.60億元,增長0.7%。按消費類型分,商品零售1391.59億元,增長0.4%;餐飲收入222.89億元,增長1.2%。
五、居民收入穩步增長。2024年,全市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20元,同比增長4.8%。按常住地分,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24元,增長3.6%;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36元,增長4.9%。
六、物價水平總體平穩。2024年,全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下降0.7%。
總的來看,2024年全市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穩中有進,中國式現代化的茂名實踐邁出了堅實步伐。但也要看到,當前外部環境變化帶來不利影響加深,經濟運行仍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下階段,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視察茂名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中央和全省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十二屆九次全會暨市委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堅定信心,開拓進取,更加有力推動茂名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奮力在市域發展、縣域振興中走在粵東粵西粵北前列,為全省發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附注:
1.根據我國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2023年茂名市地區生產總值修訂為3993.26億元。
2.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及其分類項目增長速度按可比價計算,為實際增長速度;其他指標除特殊說明外,均按現價計算,為名義增長速度。
規模以上工業的統計范圍為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
由于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范圍每年發生變化,為保證本年數據與上年可比,計算產品產量等各項指標同比增長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數與本期的企業統計范圍盡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數據存在口徑差異。主要原因:一是統計單位范圍發生變化。每年有部分企業達到規模納入調查范圍,也有部分企業因規模變小退出調查范圍,還有新建投產企業、破產、注(吊)銷企業等影響。二是部分企業集團(公司)產品產量數據存在跨地區重復統計現象,根據專項調查對企業集團(公司)跨地區重復產量進行了剔重。
3.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范圍為計劃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項目投資及所有房地產開發項目投資。
4.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范圍是從事商品零售活動或提供餐飲服務的法人企業、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戶。其中,限額以上單位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企業(單位)、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企業(單位)、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企業(單位)。
由于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單位)范圍每年發生變化,為保證本年數據與上年可比,計算限額以上單位消費品零售額等各項指標同比增長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數與本期的企業(單位)統計范圍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數據存在口徑差異。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業(單位)達到限額標準納入調查范圍,同時也有部分企業(單位)因規模變小達不到限額標準退出調查范圍,還有新開業企業、破產、注(吊)銷企業(單位)的影響。
5.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數據來源于國家統計局茂名調查隊。
6.部分數據因四舍五入,存在總計與分項合計不等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