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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8806號建議答復的函(摘要)

時間 : 2016-08-02 19:03:59 來源 : 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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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

第8806號建議答復的函(摘要)

  你們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對農村公益性公路簡化審批手續的建議》(第8806號)收悉。經會同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國家林業局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農村公路作為全國公路網的有機組成部分,是農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礎設施。你們所提出的簡化農村公路審批手續的建議符合國家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職能的總體部署和要求,也契合廣東省發展實際。

  一、國家高度重視和支持廣東省農村公路建設

  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不斷優化流程、簡化環節,切實提高項目審批效率,積極支持廣東省農村公路建設。國土資源部印發的《關于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推動城鄉統籌發展的若干意見》中規定,農村道路可作為設施農用地辦理用地手續,由市、縣政府審批,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備案,不納入農用地專用范圍,不占用建設用地指標。國家林業局印發的《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范》以及《財政部國家林業局關于調整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標準引導節約集約利用林地的通知》,進一步規范了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程序,簡化了相關申報材料和審批流程,取消了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交通運輸部將廣東省13個原中央蘇區縣和3個少數民族縣納入國家交通扶貧專項規劃范疇,有效緩解了市、縣政府的資金壓力,有力推動了包括農村公路在內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二、廣東省積極推進農村公路建設

  廣東省緊緊圍繞提高補助標準、優化審批流程、下放審批權限等方面工作,出臺相關政策性文件,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推進農村公益性公路建設,促進原中央蘇區、粵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

  (一)提高補助標準,加大支持力度。按照廣東省交通建設管理體制和事權劃分,普通公路的建設養護事權在市、縣政府,省根據省級資金規模按定額標準予以補助。為緩解市、縣政府資金壓力,推進農村公路項目建設,廣東省在全面提高普通公路補助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原中央蘇區縣、革命老區和經濟貧困地區公路建設省級補助標準,并指導市、縣政府簡化公路基建審批手續,為加快全省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奠定了良好基礎。

 ?。ǘ﹥灮瘓笈鞒?,加快用地審批。出臺相關政策性文件,著力提高用地審批效率。2013年省國土資源廳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廣東省企業投資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和《關于優化呈報省政府審批建設用地報批方式的通知》,進一步加快用地審核報批速度,簡化包括農村公路在內的單獨選址線性工程用地報批材料,并開辟綠色通道,將用地報批會審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2014-2015年,省國土資源廳先后出臺了《啟用建設用地網上審批有關事宜的通知》、《關于規范市縣政府建設用地審批工作的通知》、《關于印發省政府審批建設用地報批材料范本的通知》以及《關于修訂省政府審批建設用地報批材料范本的通知》,實行建設用地報批網上申報和網上審批及補正,明確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的農用地轉用由地級以上市政府(含順德區政府)依法審批,真正實施并聯辦理用地審核,有效提升了建設用地報批材料質量,進一步提高了全省建設用地審核報批效率。

  (三)貫徹國家政策,保障林地需求。一是依法依規加快公路工程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未另設審批手續和收取費用,且按照規定給予林地定額傾斜,確保農村公路的林地使用。二是根據財政部、國家林業局《關于調整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標準引導節約集約利用林地的通知》規定,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鄉村道路等社會公益項目免征森林植被恢復費。三是從2003年起將2747.03公里基層林業單位的生產生活使用道路納入農村公路改造計劃,擴大農村公益性公路的輻射面。

  下一步,廣東省將按照國家有關行政審批改革精神,指導督促市、縣政府進一步合理簡化農村公路審批流程。同時,繼續加強與國家有關部門溝通協調,推進粵東西北地區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管理工作,為促進全省農村經濟均衡發展提供堅實的交通運輸服務保障。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你們對廣東省工作的關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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