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繼續延長規范性文件
有效期的通知
粵民規字〔2025〕1號
各地級以上市民政局:
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粵府令第277號)要求,省民政廳經評估,決定對《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的實施辦法(試行)》(粵民規字〔2019〕3號)有效期繼續延長2年。在繼續施行期間,該文件如有修改或廢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廢止的通知為準?,F將《繼續延長有效期的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廣東省民政廳
2025年3月17日
繼續延長有效期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延長有效期 |
1 | 《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的實施辦法(試行)》 | 粵民規字〔2019〕3號 | 有效期繼續延長2年,至2027年4月30日 |
手機閱讀
下載、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