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各級行政機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目標,充分發揮法治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實現新飛躍?,F報告如下:
一、2019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省政府全面落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職責,將建設法治政府擺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一是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嚴格落實省政府常務會議定期學法制度,馬興瑞省長主持召開省政府全體會議暨學法報告會,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重要論述,部署開展全省2019年國家憲法日和首屆法治文化節活動等工作。主持制訂我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規劃,審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解決全省法治政府建設重大問題。二是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決策部署。馬興瑞省長主持召開省政府黨組會議專題審議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帶頭落實年度報告制度;專題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全面督察工作情況匯報,指導相關地市協同推進法治政府與經濟社會建設。三是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責,政府職能轉變邁出新步伐。深入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及時完善政府規章,加強對政府各部門履職盡責的監督管理。一是重點加快數字政府改革建設,提升政府管理現代化水平。推動數據上云、服務下沉,省級政府網上政務服務能力排名躍居全國第一。推進政務信息化基礎設施和數據整合,基本建成全省統一的政務大數據中心。系統打造“粵系列”政務服務品牌,“粵省事”實名用戶突破2500萬、809項服務事項實現零跑動;“粵商通”集成368項企業辦理事項,為企業提供“一站式、免證辦、營商通”貼身服務;“粵政易”整合上線近100個辦公及輔助決策應用,實現省市縣鎮四級電子公文交換全覆蓋。二是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政府機構職能職責。穩妥推進我省政府機構改革,及時鞏固機構改革成果,完善政府組織結構,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全力壓減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組織各地清理規范地方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集中統一公布地方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公布廣東省設定的證明事項取消和保留清單,累計取消1220項,僅保留36項。三是加強權責清單管理,厘清政府部門職責邊界。全面公布全省各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實行權責清單動態化、信息化、標準化管理。制定廣東自貿試驗區對港澳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累計向全國復制推廣38項改革創新經驗。上線“多證合一”備案信息申報系統,全面實行“二十四證合一”。四是積極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將全部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納入清單管理,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企業開辦全流程平均不超過3個工作日。實施企業投資項目分類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全面簽發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在全國率先以省政府名義出臺舉報侵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獎勵制度。多個城市位列全國城市營商環境評價前茅。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行政立法建設取得新進展。一是高質量完成全年行政立法任務。嚴格落實立法工作重大問題向省委請示報告制度,出臺省政府2019年制定規章計劃。全年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17項,出臺省政府規章12項。二是加強重要領域行政立法。聚焦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支持廣州推動“四個出新出彩”實現老城市新活力等重點推進立法工作,出臺《關于取消和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調整由廣州市黃埔區(廣州市高新區、廣州市開發區)實施的決定》,推進立法與改革相銜接。堅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應”,出臺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殘疾人就業辦法、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公民認定辦法等一批涉民生領域立法。三是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落實國務院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部署要求,印發我省實施意見。舉辦全省備案審查工作培訓班。組織開展涉及機構改革、產權保護等的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決策質量實現新提高。一是嚴格落實決策法定程序。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向黨委請示報告制度。貫徹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相關要求,推動各地各部門全面出臺決策事項目錄,全面履行決策聽取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二是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推動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根據權責一致原則壓實市縣政府及政府部門的法律論證責任,保障政府行為在法律框架內運行。三是落實決策責任。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關于支持和幫扶我省民族地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若干意見》出臺情況,嚴格落實重大決策出臺前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制度。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公平競爭內部審查機制,實現審查工作省市縣三級全覆蓋。
(五)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執法體制改革有了新突破。一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在我省原有11個領域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基礎上,制定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農業、文化市場、市場監管等五個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整合組建五支綜合執法隊伍。全面推進城市管理和海洋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加快推進南沙自貿區綜合執法體制改革。二是加強執法監督。貫徹國家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要求,印發我省貫徹實施方案,建成全國首個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在全國率先公布年度行政執法“成績單”;在全國率先出臺《廣東省行政檢查辦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網上考試工作制度,認真做好執法主體及執法人員資格審核。三是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印發指導意見,在全國率先建成全省統一的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臺;向全國行政執法綜合監督系統匯聚我省執法監督數據1.38億條,占全國總數的80%。不斷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建立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制定廣東省行政執法標準指引,形成“1+7”行政執法標準化體系,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執法規范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六)強力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權力監督制約展現新成效。一是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認真執行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依法執行人大決議決定,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896件,完成省人大常委會監督事項22件。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2018年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并提交綜合報告。支持政協履行職能,積極開展民主協商,自覺接受民主監督,辦理省政協提案694件。二是健全行政機關內部監督機制,保障和支持審計等部門依法獨立行使監督權。堅持“三重一大”集體決策,扎實推進廉潔政府建設。首次實現對省直102家一級預算單位“橫向到邊”的預算執行審計全覆蓋,首次探索對省市縣三級財政“縱向到底”的全覆蓋審計,加強對財政資金運行的全過程跟蹤。全面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扎實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三是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落實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要求,積極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加大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政府信息公開度,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七)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依法化解矛盾開創新局面。一是創新行政復議體制機制。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試點,建立省政府行政復議與應訴案件通報約談機制。充分發揮行政復議的定分止爭功能,基本實現行政復議案件線上實時辦理。組織梳理全省第一批行政裁決事項,開展裁決示范創建工作。開展行政復議與調解有機銜接聯動試點,促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二是健全預防與依法化解糾紛機制。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各級領導干部帶頭包案化解信訪難題,加大源頭治理和矛盾攻堅。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全省鄉鎮街道實現2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全覆蓋。三是持續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推動仲裁、行政復議入駐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借助“粵省事”平臺打造智能化、場景化的法律服務專區。高標準承辦首屆世界律師大會,來自國際律師組織、57個國家的律師代表等開展交流研討,有力推動國內外律師深度融入“一帶一路”“雙區”建設等發展戰略。
(八)加強依法行政組織保障和機制落實,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得到新提升。一是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督促落實。按照國家部署全面啟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我省5個地區入圍全國創建綜合候選地區或單項候選項目,入圍數量位居省級政府前列;創新省本級創建工作,創建范圍由珠三角地區拓展到全省,由市一級拓展到省、市、縣、鎮四級,推動解決法治政府建設區域和層級不平衡問題。二是切實加強法治教育培訓。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在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90%以上縣(市、區)全面推開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開展全省領導干部旁聽庭審活動,組織全省國家工作人員參加學法考試。三是充分發揮督察考評指揮棒作用。開展法治廣東建設年度考核,對落后地區實行當面反饋、實地督察,補齊短板;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要求,開展首次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全面督察工作,實現督察對象全覆蓋;順利完成法治化營商環境、食品藥品監管執法司法督察工作。出臺全國首部地方法治督察實施辦法。
2019年,我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取得一定成績,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如一些單位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視程度有待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仍需提升,重大行政決策規范管理制度待健全完善,行政監督問責力度不夠等。對這些問題,我們將采取堅決有力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二、2020年度主要任務
2020年,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為我省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力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當好“兩個重要窗口”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大力推進疫情防控相關地方立法,加大對妨害疫情防控行為的執法力度,依法實施疫情防控及應急行政管理措施,積極推動治安管理、市場監管、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等執法工作。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持續推進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加快完善全省云網基礎設施,促進數據共享共用、業務系統互聯互通,拓展“粵系列”服務深度和范圍。認真貫徹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進一步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事項,壓減省級權責清單事項。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主動適應改革發展穩定需要,加快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范區“雙區”建設、支持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等方面立法項目。嚴格依照法定職權制發行政規范性文件,健全合法性審核機制,完善備案審查機制。
(三)持續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強黨對重大行政決策的全面領導,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向黨委請示報告制度。貫徹實施國家《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制訂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健全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平臺建設。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作用,加強合法性審查工作。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過程記錄和材料歸檔制度。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優化鄉鎮街道執法機構設置,推動縣級執法權限充分下放,建立健全鄉鎮街道綜合執法工作機制。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認真做好行政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和重大決定法制審核等工作。加快建設并推廣應用全省統一的行政執法“兩平臺”。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積極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復議職責。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提升公共法律服務效能。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認真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和決定,落實省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制度。自覺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積極支持省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認真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和省政協提案。強化行政監督、審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完善政府內部權力制約體系,推進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常態化、長效化。制定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與監督辦法,認真做好示范創建和年度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