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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函〔2013〕188號 |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授予梅州市 廣東省教育強市稱號的批復
省教育廳粵教督〔2013〕30號、梅州市人民政府梅市府報〔2012〕23號請示收悉。根據省教育強市督導驗收組驗收意見,梅州市已達到“廣東省教育強市”標準,同意授予梅州市“廣東省教育強市”稱號。請梅州市繼續加大教育投入,進一步促進區域教育均衡優質、協調發展,努力提高教育質量,豐富教育發展內涵,加大力度解決存在不足,進一步提升和完善相關工作,加快教育現代化進程。省教育廳要繼續加強指導和支持粵東西北地區開展創建教育強市工作,推動我省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 ? ? ?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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