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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函〔2013〕51號 |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授予肇慶市 廣東省教育強市稱號的批復
省教育廳粵教督〔2013〕15號、肇慶市人民政府肇府報〔2012〕72號請示收悉。根據省教育強市督導驗收組驗收情況,肇慶市已達到“廣東省教育強市”標準,同意授予肇慶市“廣東省教育強市”稱號。請肇慶市繼續加大教育投入,進一步推進區域教育均衡優質、協調發展,努力提高教育質量,豐富教育發展內涵,加快教育現代化進程。省教育廳要繼續加強指導和支持,推動肇慶市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2013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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