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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辦函〔2012〕424號 |
關于同意成立廣州市“6.29”重大事故 省政府調查組的復函
省安全監管局: 你局粵安監〔2012〕99號請示收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廣州市“6.29”重大事故省政府調查組(名單附后)。請抓緊對該事故進行調查,并按時向省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調查報告。請廣州市人民政府對事故調查工作積極予以配合。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廣州市“6.29”重大事故省政府調查組人員名單
組 長:馮壽宗(省安委辦副主任、省安全監管局副局長) 副組長:陳如桂(廣州市常務副市長) 陳 營(省監察廳執法監察室副主任) 成 員:馬立陵(省公安廳交管局調研員) 劉 勝(省公安廳消防總隊防火監督部副部長) 梁 軍(省公安廳消防總隊防火監督部火災調查處處長) 何 鏗(省監察廳派駐省安全監管局監察室副處級紀檢監察員) 陳述曉(省監察廳執法監察室主任科員) 楊鵬飛(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管理局車輛安全處處長) 官元春(省交通運輸廳綜合行政執法局主任科員) 潘 游(省安全監管局安全生產協調處處長) 李 健(省安全監管局監管二處副處長) 馬濱濱(省安全監管局安全生產協調處主任科員) 賀 磊(省安全監管局監管三處主任科員) 謝駿原(省安全監管局執法總隊主任科員) 孫蘭軍(省安全監管局執法總隊副主任科員) 曹智勇(省法制辦行政執法監督處主任科員) 劉興文(省總工會勞動保護部副調研員) 梁醒蝦(廣州市安全監管局局長) 調查組其他人員從廣州市有關部門臨時抽調,具體由調查組商廣州市人民政府確定。調查組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參與調查。 調查組邀請省檢察院派員參與事故調查。 請省安全監管局積極與湖南省有關部門溝通銜接,確定湖南省方面參與事故調查的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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