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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辦〔2011〕4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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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廣東省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 “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十二五”規劃》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環境保護廳、發展改革委反映。 ? ? ?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 ? ? ? ? 廣東省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 “十二五”規劃 ? ? 目 錄 ? 一、現狀、機遇與挑戰………………………………………………(1) (一)“十一五”環保工作取得的成效………………………………(1) ?。ǘ笆濉杯h保工作面臨的機遇與挑戰………………………(4) 二、指導思想、原則及目標…………………………………………(7) ?。ㄒ唬┲笇枷搿?) (二)基本原則…………………………………………………………(7) ?。ㄈ┲饕繕恕?) 三、強化環境調控,促進綠色發展…………………………………(11) ?。ㄒ唬┓謪^引導,優化產業布局………………………………………(11) ?。ǘp排倒逼,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12) ?。ㄈ┚G色提升,構建環境友好型產業體系…………………………(14) 四、加強綜合治理,改善環境質量…………………………………(15) (一)統籌管理,推進水環境質量持續好轉…………………………(15) (二)聯防聯控,改善大氣環境質量…………………………………(18) (三)全程監管,加強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22) ?。ㄋ模┨嵘芰?,確保固體廢物安全處置……………………………(24) ?。ㄎ澹娀芾?,改善聲環境質量……………………………………(26) 五、加強農村生態保護,構建生態安全屏障………………………(26) ?。ㄒ唬┏青l統籌,提高農村環境保護水平……………………………(26) ?。ǘ┰圏c示范,強化土壤環境保護…………………………………(28) ?。ㄈ┍SY合,構筑生態安全格局…………………………………(29) 六、強化風險防控,確保環境安全…………………………………(32) ?。ㄒ唬娀攸c污染源風險防控………………………………………(32) (二)保障核與輻射環境安全…………………………………………(32) ?。ㄈ┘訌姯h境風險應急管理…………………………………………(33) 七、加強能力建設,全面提升環境監管水平………………………(34) (一)加強環境監測預警能力建設……………………………………(34) ?。ǘ┨嵘h境執法監督能力…………………………………………(36) (三)提高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37) ?。ㄋ模┨嵘h境信息化水平……………………………………………(37) ?。ㄎ澹┘訌姯h境宣教能力建設…………………………………………(38) 八、創新機制與政策,提升環境保護綜合管理水平 ……………(38) (一)提高環保綜合決策與協調能力…………………………………(38) ?。ǘ┩七M環保法規體系建設…………………………………………(39) (三)健全環境經濟激勵機制…………………………………………(40) ?。ㄋ模┨嵘萍贾文芰Γ七M環保產業發展………………………(41) ?。ㄎ澹娀姯h保意識,發揮環保社會監督作用…………………(42) ?。┘訌姯h保合作交流………………………………………………(44) 九、實施重點工程,落實規劃任務…………………………………(45) 十、規劃實施保障 ……………………………………………………(45) ?。ㄒ唬┘訌娊M織領導……………………………………………………(45) (二)分解落實任務……………………………………………………(46) ?。ㄈ娀u估考核……………………………………………………(46) 附表1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47) 附表2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53) 附表3農村環境保護重點工程…………………………………………(56) 附表4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重點工程……………………………………(59) 附表5生態建設重點工程………………………………………………(63) 附表6核與輻射安全保障重點工程……………………………………(67) 附表7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工程………………………………………(68) 附表8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重點工程……………………………………(72) ? 一、現狀、機遇與挑戰 (一)“十一五”環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十一五”期間,我省認真實施《廣東省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十一五”規劃》,全力推進污染減排,大力開展環境整治,不斷強化環保監管,取得了明顯成效。在保持經濟社會持續較快發展的同時,我省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持續下降,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局部有所好轉,基本完成了《廣東省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十一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為“十二五”環保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 ——污染減排成效顯著。“十一五”期間,我省以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全力推進污染減排,取得了顯著成效。全省實現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新增污水處理規模1105萬噸,日處理能力達1739萬噸,是2005年的2.8倍,占全國1/8強,居全國首位;新增脫硫機組裝機容量3137萬千瓦,12.5萬千瓦以上燃煤火電機組全部安裝脫硫設施,脫硫機組裝機容量累計達3557萬千瓦,是2005年的7倍多。全省共關停小火電1221萬千瓦,淘汰落后水泥產能5782萬噸、鋼鐵產能1275萬噸、造紙產能34萬噸,均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2010年全省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比2005年下降18.88%和18.81%,均超額完成“十一五”國家下達的減排15%的任務。 ——環境保護對經濟發展的優化作用日益顯現。“十一五”期間,我省以環境承載力為依據,嚴格實行環保分區控制、分類指導,積極推進石化、鋼鐵、電力等重點行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引導石化、電源建設等項目布局在大氣環境容量相對充裕的粵東西北地區,引導產業合理布局。推動電鍍、印染、鞣革等重污染行業入園進區,全省共審批通過38個定點基地。嚴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不滿足區域環境要求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全省環保系統每年否定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項目約占審批項目總數的5%,有效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認真貫徹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積極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環保一體化,出臺了《珠江三角洲環境保護一體化規劃(2009-2020年)》,推動廣佛肇、珠中江和深莞惠三大經濟圈簽署了區域環境保護合作協議。 ——環境綜合整治成效明顯。“十一五”期間,我省以廣州亞運會環境質量保障為契機,深入實施珠江綜合整治工程,制訂并實施《廣東省珠江三角洲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建立健全區域污染聯防聯治機制,全面開展環境綜合整治,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2010年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飲用水源水質總達標率為97.1%,比2005年提高9.6個百分點,全省江河水質達標率和省控斷面水質優良率分別提高了17.9和13.3個百分點。21個地級以上市空氣質量全部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全省空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比2005年分別下降了21.9%、5.6%和14.8%,廣州亞運會期間珠江三角洲地區所有站點空氣污染指數全部達到賽事目標要求,區域空氣質量達到一級水平天數的比例超過20%,大氣能見度顯著改善。固體廢物管理得到加強,建立全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建成省危險廢物綜合處理示范中心(一期)和深圳危險廢物綜合處理中心。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19個地級以上市、11個縣(市)城區實現了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42座,日處理規模達4.2萬噸,市縣城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70%。 ——生態示范創建工作取得新突破。截至2010年底,全省“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達到10個,珠江三角洲地區建成全國首個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群。深圳市鹽田區成為我省首個國家生態區,中山市及深圳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通過國家生態市(區)的考核驗收。全省共建成國家環境優美鄉鎮38個、國家級生態村2個、省級生態示范村鎮513個。自然保護區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全省共建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1個、省級自然保護區66個。 ——環保執法監管體系不斷完善。先后制(修)訂《廣東省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等3部地方環保法規,出臺《廣東省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等4部環保政府規章,公布實施《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18項地方性環境標準。持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52463家,限期整改及治理企業42037家,關停企業14793家。成功應對各類環境突發事件,核與輻射安全得到保障。完成國控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21個地級以上市全部建成污染源監控中心(平臺),全省安裝污染源在線監控設備的企業達1200多家;建成我國首個與國際接軌的區域性空氣實時監控網絡——粵港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控網絡,21個地級以上市均建成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系統,全省建成57個水質自動監測站,基本實現了對區域環境質量的實時監控。 (二)“十二五”環保工作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十二五”時期是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從根本上扭轉環境惡化趨勢、全面改善環境狀況的關鍵時期,我省環保工作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大好機遇: ——環境保護工作的地位進一步提高。黨中央、國務院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將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擺上了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圍繞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和“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這一核心任務,更加重視環境保護工作,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將實現更高層次的融合與發展,面臨新的歷史機遇。 ——環境保護工作的經濟基礎更加堅實。我省主要經濟指標多年居全國前列,“十一五”期末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超過7000美元,“十二五”有望突破10000美元,日益增強的經濟實力為我省深入推進污染減排、持續改善環境質量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環境保護工作的群眾基礎日益牢固。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顯著提高,在自覺保護環境、減少資源浪費的同時,主動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逐步形成全社會關心、參與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 ——環境保護工作的科技支撐能力不斷提升。“十二五”時期,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的節能環保產業將迎來快速發展時期,隨著高效節能環保裝備的不斷普及、環境污染防治技術的不斷提高和節能環保服務體系的不斷完善,環??萍贾文芰⒌玫讲粩嗵嵘瑸榻鉀Q復雜環境問題帶來新的機遇。 與此同時,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十二五”時期我省仍將處于工業化中后期和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以煤炭、石油為主的能源結構難以在短期內發生根本改變,環保工作仍面臨巨大的壓力和挑戰: ——結構性污染問題突出,污染物持續減排壓力加大。污染源普查數據顯示,占全省工業產值22.9%的印染、造紙、化工、電力等8個行業所排放的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別占全省工業排放量的65%和85%以上,工業結構性污染問題突出?!笆晃濉逼陂g已批復的5800多萬噸水泥項目和多個火電、石化、鋼鐵、造紙等項目將在“十二五”期間陸續建成投產,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大。同時,目前我省現役12.5萬千瓦以上燃煤火電機組已全部安裝脫硫設施,城鎮污水處理能力已達1739萬噸/日,對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實施工程減排的空間十分有限,“十二五”期間國家將氨氮、氮氧化物納入污染減排約束性目標,我省面臨的減排壓力巨大。 ——環境問題日益復雜,解決難度加大。污染介質已從以大氣和水為主逐漸向大氣、水和土壤三種介質共存轉變;污染物來源從以工業和生活污染為主向工業、生活和農村、面源并存轉變;污染特征從單一型、點源污染向復合型、區域污染轉變;臭氧、細顆粒物、持久性有機物、放射性污染和危險廢物、廢舊電子電器、污水處理廠污泥等固體廢物污染問題日益突出,環境污染治理難度進一步加大。人民群眾關注的環境熱點、難點、焦點問題難以在短時間內得到全面解決,部分地區因環境問題引發社會不穩定的潛在因素增多。 ——環境風險日益凸顯,安全保障壓力不斷加大。我省不少大型重化工業項目布設在重要江河水域和人口密集區等環境敏感區域,眾多中小企業尚未有效納入管控范圍,潛在環境風險巨大。隨著我省“雙轉移”戰略的深入實施,“十二五”期間粵東西北地區將進入工業快速發展階段,我省水源地水質安全和生態屏障建設面臨嚴重挑戰。隨著我省核電產業的大力發展,放射性尾礦安全處置及核與輻射環境安全保障壓力日益增加。 ——環境管理機制體制創新不足,環境監管能力依然滯后。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的價格、財稅、金融、保險等經濟政策仍不完善,環保技術、資金保障仍然不足。全省基層環保部門特別是粵東西北地區基層環保部門環境監管能力相對薄弱的現狀難以在短時期內改變。如何建立與我省企業眾多、污染源分散狀況相適應的環境監管體制機制,仍然是“十二五”環保工作的一個難點問題。 二、指導思想、原則及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實施綠色發展戰略,以“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為核心任務,以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為目標,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以環境管理機制體制創新為動力,持續推進污染減排、強化環境治理、嚴格環保準入、提升環境監管水平,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為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堅實的環境支撐。 (二)基本原則。 ——民生優先、綠色發展。優先解決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突出環境問題,改善人居環境,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增進人民福祉。立足于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倡導綠色生活、綠色發展,適當調整發展節奏,優化產業布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統籌協調、重點突破。強化區域統籌、流域統籌、陸海統籌、城鄉統籌、環境與發展統籌,全面提升環境保護水平。針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重點環境問題,分階段分步驟,以點帶面,集中力量予以重點突破。 ——分類指導,分區控制。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的差異,因地制宜,實施經濟與環境相協調的發展戰略。進一步突出目標指標的地區差異性,強化指導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同時加強區域協調、分區控制,實現聯防聯治、協同控制。 ——政府主導、協同推進。強化各級政府的環保工作責任,進一步加大環保工作力度,做到目標、任務與投入、政策相匹配。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科技、行政等手段,充分利用市場機制,鼓勵公眾參與,率先建立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環境管理機制。 ——創新機制、先行先試。按照科學發展、先行先試的要求,敢于破除體制機制的束縛,以建立有利于環境保護的長效機制為目標,完善法制,健全標準,大膽探索環境保護的新體制、新機制、新模式、新政策,走出一條具有廣東特色的環境保護新道路。 (三)主要目標。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持續有效控制,環境綜合整治取得明顯成效,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珠江三角洲地區環境質量得到進一步改善,粵東西北地區生態環境保持良好,全省環境質量穩中有升,實現經濟社會持續發展、污染排放持續下降、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的良好局面。 ——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削減。全省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國家下達指標之內; ——主要大江大河水質維持良好,局部有所改善。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保持在95%以上,75%以上的國控、省控斷面水質按功能達標,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保持在90%以上,跨市斷面水質達標率達到88%以上; ——大氣環境質量得到改善。城市空氣質量達二級的天數占全年比例保持在95%以上(按現行評價指標體系),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生態環境質量保持良好。森林覆蓋率達58%,森林蓄積量達5.51億立方米,自然保護區陸域面積占全省陸域面積7%以上,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13平方米以上,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水平明顯提高; ——環?;A設施進一步完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80%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區達90%以上,其他地區達65%以上);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85%以上;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85%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區達90%以上,其他地區達75%以上);放射性廢源(廢物)和重點監管單位危險廢物全部得到安全處置; ——工業污染防治水平穩步提高。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達90%以上,重點工業企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65%以上; ——環境監管能力顯著提高。縣級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硬件達標率達85%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區達100%、其他地區達80%以上);縣級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硬件達標率達70%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區達90%以上,其他地區達60%以上)。 ? ? ? ? ? 三、強化環境調控,促進綠色發展 ?。ㄒ唬┓謪^引導,優化產業布局。 1.加強主體功能區環境管理。 強化主體功能區劃、生態功能區劃和國土規劃的約束作用,明確不同主體功能區的鼓勵、限制和禁止類產業,對不同主體功能區實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環境標準,合理引導產業發展和布局調整。優化開發區要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實施更高要求的污染減排目標和更嚴格的環境準入標準;重點開發區承擔產業轉移和人口轉移的雙重任務,要提前制訂實施嚴格的環保規劃,建立完善的環境準入制度,加強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風險防范,嚴格控制新的污染源;生態發展區在適度發展產業的同時要嚴格保護好生態環境,確保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禁止開發區實行強制性保護,嚴禁任何不符合法律法規的開發活動,依法關停所有排污企業,實現零排放。 2.加快實施分區域環境保護戰略。 堅持“珠江三角洲地區環境優先、東西兩翼在發展中保護、粵北山區保護與發展并重”的原則,強化環保分區控制、分類指導,優化生產力布局和資源環境配置,形成與環境相協調的產業發展格局。珠江三角洲地區要認真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和《珠江三角洲環境保護一體化規劃(2009-2020年)》,建立健全區域環境污染聯防聯治機制,加快解決大氣復合污染和跨界水污染問題,全力改善區域環境質量?;洊|、粵西地區要重點加強石化、鋼鐵等重大項目及其下游產業的環境管理,優化產業布局,提升發展水平和層次;加大環境污染整治力度,重點解決練江、楓江、小東江水污染和貴嶼電子廢物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著力改善區域環境質量?;洷鄙絽^要把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先決條件,堅持生態發展,綠色崛起,嚴防產業轉移污染,嚴防重金屬污染,嚴格保護飲用水源,著力構建生態安全屏障。 3.加強產業轉移的空間引導。 將環境承載能力作為建設產業轉移園的重要依據,統籌優化產業轉移的區域布局。建立產業轉移環保協作機制,加強產業轉入地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嚴格產業轉移園環保準入,加強園區環境監管,禁止引入不符合產業政策和園區發展規劃的項目,嚴格限制高污染產業向粵東西北地區轉移。加快推進產業轉移園區環?;A設施建設,確保污染治理設施與園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防止產業轉移導致區域環境質量下降。 (二)減排倒逼,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1.嚴格污染物排放總量前置審核。 建立完善建設項目總量前置審核制度,對新增污染物排放項目實施嚴格的總量前置審核,對未完成減排目標的地區實行區域限批,建立建設項目與污染減排、淘汰落后產能相銜接的審批機制,實行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對未取得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的項目一律不予環評審批和環保驗收。 2.建立完善規劃環評體系。 建立多部門參與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聯動工作機制,完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聯動機制,將環境功能區劃、總量控制、環境容量、環境風險評估作為區域和產業發展的決策依據,合理調控發展規模,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珠江三角洲地區(山區縣除外)原則上不再規劃新建、擴建除熱電冷聯供發電機組外的燃煤燃油火電廠、煉化、煉鋼煉鐵、水泥熟料等項目;石化、鋼鐵、制漿等工業重點布局在粵東、粵西的臨海地區;水泥行業重點發展粵北、粵西、粵東三大水泥熟料生產基地;重點流域江河源頭禁止新建制漿、印染、鞣革、重化工等項目。深化重污染行業統一規劃統一定點,做好化學制漿、電鍍、印染、鞣革、危險廢物處置等重污染行業的定點管理和污染整治工作。 3.強化落后產能淘汰。 定期發布淘汰、限制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大力推進造紙、紡織印染、制革、電鍍、電力、冶金、建材、石化等重點行業落后產能淘汰,對沒有完成落后產能淘汰任務的地區,暫停其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對“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行業實行更嚴格的排放標準,逐步完善重污染行業環境準入標準體系,提高環保準入門檻,引導重污染行業有序退出。鼓勵各地結合自身實際,提高淘汰標準、擴大淘汰產品和工藝范圍,綜合運用價格、環保、土地、市場準入制度、安全生產等多種手段加快推進落后產能淘汰。積極制訂轉型后土地使用權出讓、貸款貼息、生產配額和排污權交易等經濟激勵或補償政策,鼓勵重污染企業主動退出,促進產業結構調整。 (三)綠色提升,構建環境友好型產業體系。 1.大力推動綠色低碳產業發展。 大力發展低碳技術,扎實做好國家低碳省試點工作。加快研發推廣高效綠色適用技術和產品,積極培育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優化能源結構,建設高效、清潔、低碳的能源供應體系,積極開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的節能降耗技術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進綠色采購、綠色貿易,促進綠色消費,努力形成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 2.強化產業集聚區生態化建設。 以現代服務業基地和集聚區、先進制造業基地、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傳統產業集聚區等為載體,制訂實施產業集聚區生態化建設規劃,加強產業集聚區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強化產業集聚區集中供熱、供水、供電和污染集中控制與處置,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污染治理水平。以產業集群示范區和專業鎮(區)為重點,在全省建成30個左右循環經濟工業園。 3.大力推進清潔生產。 全面推行清潔生產,把清潔生產作為環保審批、環保驗收、污染物減排量核算的重要因素,提升清潔生產水平。對污染物排放超標或者超總量的企業,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鼓勵企業自愿進行清潔生產審核。以電力、石化、冶金、機電、紡織印染、造紙、皮革、電鍍等行業為重點,推進循環經濟發展。 四、加強綜合治理,改善環境質量 (一)統籌管理,推進水環境質量持續好轉。 1.嚴格水環境功能區管理。 嚴格執行《廣東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優先保護東江、西江、北江、韓江等主要飲用水源河道,以水環境質量和容量為基礎,引導流域內產業發展格局、城鎮建設格局和土地利用格局等的優化調整。加強水環境功能區達標的倒逼機制管理,完善跨界河流交接斷面水質目標管理和考核制度,構建跨界水體綜合防治體系;對水質現狀低于水質目標要求的河段,各地要按規定制訂和實施限期達標方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調整產業布局,加快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強化污染源監管,努力實現水質達標。 2.嚴格保護飲用水源。 全面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現狀評估,加快推進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定,逐步優化飲用水源布局和供水格局。加強水源保護區污染源監管,依法取締保護區內的違法建設項目和排污口。加強東江水質保護工作,嚴格監控可能影響東江水質的污染源,強化重點風險源監督管理,確保東江水質安全。加大水源地流域綜合整治力度,整治、搬遷和關閉流域內威脅飲用水源的重點污染源,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加強水庫型飲用水源環境風險排查和環境整治,加大對入庫河流的治理和管控力度,加強對南水水庫、高州水庫、鶴地水庫等富營養化和藍藻水華生態修復。加強地下水水質保護,加快備用水源和供水應急機制建設,強化飲用水源地環境監管及應急能力建設。2015年,全省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穩定在95%以上,其中粵北山區保持100%達標率。 3.深入推進重點流域環境整治。 強化重點水環境污染綜合整治,珠江三角洲地區重點抓好淡水河、石馬河、前山河、佛山水道、市橋水道、珠江廣州河段、深圳河、獨水河、巴江等流域的綜合整治工作,整治流域內電鍍、印染、制革等重污染型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加大截污管網和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加大畜禽養殖和面源污染治理力度,2012年前關停畜禽禁養區內所有養殖場,2015年前全面清退流域內畜禽養殖企業。粵東地區重點抓好練江、楓江流域污染治理工作,及時關閉流域內不符合功能區劃和產業布局要求的污染企業;加快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2012年練江、楓江干流兩岸中心鎮均建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生活污水處理率達60%以上?;浳鞯貐^重點加強小東江流域和漠陽江流域的污染防治,湛江、茂名市要聯合制訂小東江水質達標方案,依法取締違法違規的小煉油、小造紙企業和畜禽養殖場;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推進截污、疏浚、補水、景觀生態改造等工程,改善水環境,到2015年,小東江水質恢復到Ⅳ類。 4.持續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優先完善現有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管網,加快在建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步伐,積極推進中心鎮和水源保護區周邊、重要江河沿線建制鎮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強化污水處理廠脫氮除磷效果,提高生活源氨氮等污染物去除效率。到2015年,全省廢污水排放總量控制在100億噸以內,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能力達2200萬噸/日以上,新增污水管網1.5萬公里以上,管網覆蓋率達75%以上,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80%。完善污水處理廠在線監控系統聯網,加強對污水處理廠的環境監管,確保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 珠江三角洲地區全面提高管網覆蓋率和污水收集率,到2012年,爭取鎮鎮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到2015年,珠江三角洲地區城區基本實現污水收集管網全覆蓋,新增污水處理能力340萬噸/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洊|西北地區重點完善“一縣一廠”配套管網,推進水源保護區、重要生態敏感區周邊城鎮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新豐江水庫、楓樹壩水庫、飛來峽水庫、南水水庫、高州水庫、鶴地水庫等重要水庫庫區和東江、西江、北江、韓江、鑒江、漠陽江干流及其重要一級支流沿河的鎮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到2015年,粵東西北地區分別新增污水處理能力80萬噸/日、45萬噸/日和60萬噸/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65%以上。 5.加強海洋水污染防治。 貫徹實施廣東省碧海行動計劃,加大入海水道及入海口的污染綜合整治力度。加大重點河口和海灣水污染防治力度,積極開展河口和海灣生態修復技術示范工程。開展珠江口等重點海域環境容量評估,大力實施重點海域污染物入??偭靠刂浦贫?。加強對陸源污染排海項目、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加強沿海地區非點源污染綜合治理,推進水產養殖向生態養殖轉變,減少海水養殖餌料對養殖水域的污染。推進海洋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推進監測點位的全面化與監測領域的全覆蓋,加強對船舶、艦艇、石油平臺及其相關活動的環境監督管理,加強海上溢油、有毒化學品泄漏等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加強海洋災害預警與應急系統建設。 (二)聯防聯控,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1.強化珠江三角洲區域復合污染治理。 完善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監管、統一評估、統一協調的珠江三角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治機制,推進實施珠江三角洲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督促區域內各市承擔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共同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大氣污染治理。完善區域空氣質量評價體系,全面開展臭氧和細顆粒物等污染物監測,并納入空氣質量評價體系。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率先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大氣復合污染監測和評價方法,構建大氣污染綜合防治體系。力爭到2015年,珠江三角洲地區酸雨污染明顯降低,大氣灰霾現象明顯改善。 2.持續推進電力行業污染減排。 繼續加強電力行業脫硫工程建設。新建燃煤機組必須配套建設脫硫設施,綜合脫硫率達95%以上。尚未實施脫硫改造的熱電聯產機組應配套煙氣脫硫設施,鼓勵燃油電廠實施“油改氣”工程。已投運脫硫設施應取消煙氣旁道或實施技術更新改造,確保綜合脫硫率達90%以上。加強火電廠煙氣在線監控管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全面推進電力行業降氮脫硝。新建燃煤機組全部配套建設脫硝設施,脫硝效率達80%以上;全省12.5萬千瓦以上燃煤機組全部建成降氮脫硝設施,綜合脫硝效率達70%以上;12.5萬千瓦以下(不含本數)燃煤機組實行低氮燃燒改造,并確保達標排放;燃油機組優先選擇改用燃氣,2014年底前仍在役的燃油機組必須完成降氮脫硝設施改造,實現達標排放。珠江三角洲地區2012年底前完成區域內30萬千瓦以上燃煤機組降氮脫硝工程改造;2013年底前完成區域內30萬千瓦以下(不含本數)、12.5萬千瓦以上燃煤機組降氮脫硝工程改造。其他地區2013年底前完成區域內60萬千瓦以上燃煤機組降氮脫硝工程改造;2014年底前完成區域內60萬千瓦以下(不含本數)、12.5萬千瓦以上燃煤機組降氮脫硝工程改造。 3.強化工業鍋爐污染整治。 禁止高污染型鍋爐投入使用,新建大中型燃煤鍋爐應安裝脫硫脫硝設施,在用工業鍋爐必須符合排放限值強制性標準要求。加快小鍋爐淘汰力度,珠江三角洲地區(山區縣除外)力爭2012年底前淘汰所有4蒸噸/小時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的1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燃重油和燃木材工業鍋爐,其他地區2015年底前完成淘汰任務。強化工業鍋爐治理,到2015年,不符合排放限值強制性標準要求的10蒸噸/小時以上和使用不足8年的10蒸噸/小時以下(不含本數)工業鍋爐應改造為節能環保燃燒方式、改燃清潔能源或建設高效除塵脫硫設施,確保穩定達標排放;35蒸噸/小時以上的現有燃煤鍋爐安裝低氮燃燒設施。1蒸噸/小時以下鍋爐鼓勵使用電鍋爐。推進在線監測系統建設,20蒸噸/小時以上工業燃煤鍋爐要安裝煙氣在線監控裝置,并與當地環保部門聯網。 4.加大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力度。 加強工業窯爐煙氣二氧化硫治理,現有石油煉化設備、有色金屬冶煉設備、建材窯爐、煉焦爐等應安裝煙氣脫硫設施。全面推動鋼鐵行業燒結機煙氣脫硫,新建燒結機應配套煙氣脫硫脫硝設施,對單臺燒結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現役燒結機及有條件的現役球團生產設備實施煙氣脫硫,鼓勵單臺燒結面積180平方米以上的燒結機實施煙氣脫硝。以規模大于2000噸熟料/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窯為重點,在水泥行業推行低氮燃燒技術,鼓勵實施煙氣脫硝。所有建材窯爐及未采用靜電除塵器的現役燒結(球團)設備應加裝高效除塵設施。 5.提高機動車污染防治水平。 提高新車準入門檻,全面實施機動車國Ⅳ排放標準和摩托車國Ⅲ排放標準,依法禁止不符合相應標準的汽車和摩托車辦理登記和轉入手續。提升車用燃油品質,珠江三角洲地區全面供應粵Ⅳ車用燃油,其他地區逐步供應粵Ⅳ車用燃油。加快淘汰高排放車輛,珠江三角洲地區爭取2015年底前淘汰全部“黃標車”。全面開展油氣回收治理,2011年底前珠江三角洲地區完成所有加油站、油罐車和儲油庫的油氣綜合治理及驗收,2012年底前其他地區完成油氣綜合治理任務。加強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加快機動車工況排氣檢測線建設,嚴格執行機動車排氣污染道路抽檢、停放地抽檢及定期檢測制度。建立機動車排氣監督管理信息網絡體系。加大清潔能源汽車的推廣使用力度,加快建設城際快速軌道交通系統。 6.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控制。 加大石化、印刷、制鞋、家具制造、汽車制造、紡織印染等產生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行業的清潔生產和污染治理力度,逐步淘汰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高的產品,嚴控生產過程中逃逸性有機氣體的排放。建立工業企業有機溶劑使用量申報與核查制度。制訂典型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和控制技術規范,推動典型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示范項目建設。嚴格商用及家用溶劑產品揮發性有機物控制,加強干洗行業干洗溶劑使用管理。逐步實施產品卷標制度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管理,禁止使用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高的非環保型建筑涂料,倡導消費低揮發性有機物產品。 (三)全程監管,加強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 1.嚴格實施重金屬污染分區防控。 按照分區指導、分級防控的原則,劃定三級重金屬污染防控區,實施重金屬污染分區防控的環境管理政策。一級防控區(重點防控區)要堅持治舊和控新并重的原則,重點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嚴格涉重金屬污染行業的環評、土地和安全生產審批,嚴格控制增加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項目,強化對現有重金屬排放企業的監管和治理,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二級防控區(優化調整區)要按照循序漸進、防治結合的原則,提高重點防控行業環保準入條件,加強現有重污染企業的清理整頓,逐步推動受重金屬污染土壤的治理和修復。三級防控區要處理好開發建設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加強對礦山開采的環境保護力度,嚴格防范水源地和重要生態功能區的重金屬污染風險。到2015年,全省重點防控區主要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降低15%,非重點防控區主要重金屬污染物實現零增長。 2.嚴格重金屬項目環境準入。 優化涉重金屬工礦區、產業園區和污染企業的布局,禁止在江河源頭、飲用水源保護區、嚴格控制區內建設排放重金屬污染物的項目。一級防控區(重點防控區)嚴格控制新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項目,建設排放重金屬污染物的項目必須通過區域削減騰出排放總量,實現增產減污。嚴格執行重金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叭瑫r”(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及后評估制度,加強電鍍、化工、制革、有色金屬礦采選冶煉等重點防控行業的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基地建設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強化涉重金屬污染項目的環保驗收,強化對涉重金屬污染的上市公司的環境管理和后評估。 3.加大重點地區重點行業污染整治力度。 加大重點防控行業落后產能和工藝設備的淘汰力度,堅決關停取締淘汰類重污染企業。加大對重金屬污染排放企業的整治力度,依法關閉并拆除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所有重金屬污染排放企業。大力開展鉛鋅冶煉、有色金屬采選冶煉、鉛酸蓄電池企業廢氣污染治理,妥善處理處置含重金屬危險廢物。加大礦山污染綜合整治力度,逐步解決各類尾礦庫等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問題。開展受重金屬污染的典型工礦用地、農田及蔬菜基地土壤污染綜合治理和修復示范。 4.提升重金屬污染監管能力。 加強重金屬污染監管能力建設,重點提升一級防控區(重點防控區)內環境監測站的重金屬污染監測能力,提高重金屬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重金屬污染預警應急體系。 (四)提升能力,確保固體廢物安全處置。 1.優先推進危險廢物污染防治。 加快推進區域危險廢物安全處置體系建設,到2015年,全省危險廢物處置能力達45萬噸,重點監管單位危險廢物基本得到安全處理處置。完善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設施建設,升級改造不符合要求的設施,健全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監管體系。加快推進區域綜合性廢棄電子電器產品拆解利用設施建設,提高電子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建立健全管理臺賬上報制度和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危險廢物持證經營單位的監管,嚴禁無證經營和超范圍經營。完善危險廢物跨區轉移機制,建立完善危險廢物交換網絡和轉移監控網絡,逐步對危險廢物轉移實施電子標簽管理,到2015年,實現危險廢物產生、轉移、經營、處理和處置的全過程信息化管理。 2.大力加強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因地制宜,加快污泥處置設施建設,重點推進各地市區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體系建設,擴大其輻射范圍至周邊縣、鎮級污水處理廠,引導縣、鎮級污水處理廠開展污泥穩定化處理或脫水設施升級改造。珠江三角洲地區優先建設集中式污泥處置設施,粵東西北地區因地制宜推動污泥無害化處置。到2015年,全省污泥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處置。加強對污泥處置的監管,實施污泥申報登記和轉運聯單制度,嚴格執行嚴控廢物處理許可管理制度,防范二次污染風險。將污泥處置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保障污泥處置資金投入,確保污泥得到安全處置。 3.強化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加快各地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體系建設,到2015年,除汕尾、潮州、云浮外,其余各市均建成完善的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體系,全省工業固體廢物年處置能力達200萬噸。大力推進工礦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加強尾礦綜合利用,2015年全省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85%以上。加強對現有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設施的環境監管。切實推進進口廢物加工利用園區化發展,實現集中治污、集中管理。 4.提高生活垃圾處理水平。 加快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的規劃建設,重點推進縣級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到2015年,縣縣實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全省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85%以上。完善垃圾清運設施建設,探索建立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系統。加大垃圾分類收集的宣傳力度,以廣州、深圳市為試點,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初步建立完善的垃圾分類收集體系。加強簡易垃圾處理設施的升級改造,逐步停止簡易填埋等不規范的生活垃圾處理方式。推進餐廚垃圾處理示范工程建設。 (五)強化管理,改善聲環境質量。 積極開展噪聲達標功能區建設,不斷擴大噪聲達標功能區范圍,提高功能區夜間噪聲達標率。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城市應在“十二五”期末全面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要求。加強交通噪聲污染防治,嚴格實施禁鳴、限行、限速等措施,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道路兩邊應配置建設隔聲屏障;強化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嚴查施工噪聲超標行為;嚴格控制生活噪聲污染;深化工業噪聲污染防治,依法關停、搬遷和治理噪聲污染嚴重企業,查處工業企業噪聲超標擾民行為。完善噪聲污染監測監管體系,提升噪聲污染執法監測能力,建立和完善聲環境質量監測網絡。 五、加強農村生態保護,構建生態安全屏障 ?。ㄒ唬┏青l統籌,提高農村環境保護水平。 1.建立農村環境保護統籌協調機制。 建立部門聯動機制,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加強農村環境管理的統籌規劃、綜合治理。進一步完善農村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探索將農村環境保護納入政府目標責任。加強農村環境監測和監察能力建設,提升農村環境監管水平。 2.加強農村飲用水源保護。 全面開展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基礎環境狀況調查和評估,逐步建立水質監測制度。積極推進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逐步減少農村飲用水水源地(點)數量,實行集中保護;擴大城鎮市政統一供水范圍,珠江三角洲地區農村原則上全部納入城鎮統一供水范圍。強化農村飲用水源地環境監管,加大對農村飲用水源水質安全隱患的排查力度,依法取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排污口,提高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3.強化農村重點環境問題整治。 大力實施農村環?!耙元劥僦巍闭撸攸c保護飲用水源水質,解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養殖、遺留工礦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以點帶面,加快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建設,力爭到2015年,全省完成村莊連片整治示范項目50個以上。提升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市要逐步按市轄區的標準,加快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其他地區要因地制宜加強農村垃圾、污水收集處理系統建設。 4.深入推進生態示范創建工作。 加強農村生態文明建設,深入推進省級生態村鎮創建工作,大力開展國家級生態市、生態鄉鎮、生態村、生態社區的建設,積極推進深圳、珠海、佛山、韶關、中山等市的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工作。加快制訂生態建設示范區申報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生態示范區創建工作。完善生態示范創建激勵機制,鼓勵已設立的財政專項資金對生態村鎮實行“以獎代補”。力爭到2015年,全省新建成省級以上生態鄉鎮50個以上、省級以上生態村100個以上。 5.加快推進規?;笄蒺B殖污染防治。 大力推進規?;笄蒺B殖污染減排,將規?;笄蒺B殖治理作為氨氮等污染物減排的重要手段之一,大幅度削減氨氮排放。依法開展禁養區劃分,優化畜禽養殖業總體布局。新(擴、改)建規?;笄蒺B殖場(區)應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三同時”制度,依法辦理排污申報登記。全面開展全省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區)清理整頓工作。以規?;B殖場和養殖小區為重點,鼓勵養殖小區建設、完善養殖場雨污分離污水收集系統,推廣干清糞工藝,推進有機肥和沼氣的生產利用。到2015年,力爭全省規?;B殖場(區)廢棄物資源利用率達90%以上。 6.積極防治農業面源污染。 加強農業管理,科學調整農業產業結構,促進農業生產物質的循環利用,推動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引導和鼓勵農民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積極推進測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廣節藥、節肥技術,調整優化用肥結構,減少化肥、農藥用量。推廣使用可降解塑料薄膜,改進農膜使用技術,減少農膜對土壤的危害。推進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基地建設,大力開展環保產品認證工作,鼓勵發展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 (二)試點示范,強化土壤環境保護。 1.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技術及制度。 開展土壤污染風險評價技術研究及污染土壤修復技術導則的編制工作,研究出臺土壤污染防治扶持政策及技術規范,探索制訂與我省土壤環境質量相適應的相關地方標準,建立土壤環境質量評估與樣品備案制度,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和污染土壤修復制度。開展土壤環境功能區劃定工作,明確土壤分區控制、利用和保護政策。 2.加強土壤污染防治。 嚴格控制農業區和農產品產地周邊的工業點源,防止廢氣、廢水和固體廢棄物對農用土壤造成污染,禁止主要糧食產地和蔬菜基地采用污水灌溉。加強城市和工礦企業場地污染環境監管,建立企業搬遷遺留場地和城市改造場地污染評估制度,將建設場地環境風險評價內容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禁止未經評估和未經無害化治理的污染場地進行土地流轉和二次開發。 3.積極開展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復。 以全省糧食主產區、瓜果和蔬菜產地等為重點開展土壤污染調查及風險評估。在全省選取典型工業區、重點污染企業周邊和受重金屬污染的農田土壤,重點開展受鎘、鉛等重金屬污染土壤的生態修復技術示范。責任主體不清的受污染場地由所在地政府負責治理修復。逐步建立農產品產地土壤分級管理利用制度,分類型制訂實施土壤污染管理政策,對土壤污染嚴重、不適宜種植養殖的土地,依法調整土地用途,提高農產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保育結合,構筑生態安全格局。 1.強化自然生態建設。 依托自然山體、河流、農田濕地等綠色區域,規劃建設大型區域綠地,保留綠色開敞空間,通過河網水系、道路防護林帶和農田林網相互連接,形成科學合理的生態空間格局。強化以粵北南嶺山區、粵東鳳凰-蓮花山區、粵西云霧山區、珠江三角洲環狀連綿山體為骨架的生態屏障建設,到2015年全省森林覆蓋率達58%,森林蓄積量達5.51億立方米。重點加強南嶺山區重點水源涵養區生態保護,加大生態公益林建設力度,2015年生態公益林占林業用地面積的比例提高到40%以上。加強西江、北江、東江、韓江等水系生態廊道的生態保護,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推進坡度大于25度的地區退耕還林還草,到2015年,水源涵養區水土流失治理率達90%以上,主干道兩側山地綠化率達90%以上。大力加強沿海灘涂紅樹林、沿?;闪謳Ъ把睾5貐^縱深防護林建設,全面提高沿海防護林整體建設水平。重點保護珊瑚礁、紅樹林、海草場等典型的近海及海岸濕地生態系統,遏制近海及海岸生態環境惡化和海洋生物資源衰退。沿河濱、溪谷、山脊、山谷等自然走廊建立線型綠色開敞空間,串聯珠江三角洲地區重要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旅游度假區等生態節點以及城鎮公園、歷史文化街區,形成“區域-城市-社區”三級綠道網絡。2011年珠江三角洲綠道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2012年起引導珠江三角洲綠道網向粵東西北地區延伸。2015年全省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13平方米以上。 2.提升自然保護區建設水平和質量。 優化自然保護區結構和空間布局,加強紅樹林濕地、河口、三角洲濕地、國際候鳥遷徙停歇越冬棲息地、地質遺跡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完善自然保護區管理體系和省級自然保護區信息管理系統。加強自然保護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隊伍建設,提高自然保護區管理能力,逐步實現從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的轉變。引導自然保護區內及周邊地區群眾積極參與自然保護區管護,開展區域共管。到2015年,新建或升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8個,自然保護區陸域面積占全省陸域面積的比例達7%。 3.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編制實施《廣東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重點保護南亞熱帶季風常綠闊葉林、河口沿海紅樹林等生態系統,以及珠江口中華白海豚分布區、惠東港口海龜分布區等海洋海岸生物多樣性保護區域。完善我省地方物種本底資源編目數據庫,完善瀕危動物繁育保護機制。加強重要生態系統、生物物種及遺傳資源的有效保護,加快粵北和粵西云霧山區生態修復。積極防治外來物種入侵。 4.加強資源開發的環境監管。 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對生態環境和農產品安全產生不可恢復的破壞性影響的礦產資源開發項目;禁止開展土法采選冶金礦和土法冶煉汞、砷、鉛、鋅、硫、釩等礦產資源開發活動。提高資源開發環境準入條件,嚴格落實新(擴、改)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新開發礦山必須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建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督促礦山履行環境恢復治理義務。嚴格落實生態功能區分區管理制度,在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區域依法限制資源開發活動,禁止違反礦產資源規劃、在具有生態環境保護功能的區域開展與資源和環境保護功能不相符合的勘探開采活動。大力開展礦產開發生態環境監察,督促企業落實生態保護與恢復責任,規范礦產開發行為,切實保護生態環境。 六、強化風險防控,確保環境安全 ?。ㄒ唬娀攸c污染源風險防控。 加強對重點污染源的監督管理,規范重點污染源企業內部環境管理,督促企業建立污染物排放臺賬,強化達標排放,建立完善的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體系,提升企業環境自律水平。建立對重點污染源的巡查制度,加大對其現場環境安全檢查頻次。繼續實施企業環保信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污染源排放情況評估,并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對企業污染防治的監督引導作用,促進企業持續改進自身環境管理。持續開展環境安全檢查,重點排查飲用水源保護區、沿江沿河和人口密集區的石油、化工、冶煉等企業,消除環境隱患。深入開展環保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對污染排放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科技、行政等手段,督促其提高生產工藝,加強治污設施建設,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ǘ┍U虾伺c輻射環境安全。 規范放射性和電磁輻射裝置的相關環保申報登記和許可證發放程序,建立核與輻射應急預案動態信息系統。在保持國控點網正常運行的基礎上,加強輻射監測網絡建設,逐步建成覆蓋全省的輻射自動監測網絡,推進核與輻射環境監測的自動化和數字信息的網絡化。在省內重點核設施和重點河流、水庫、湖泊開展放射性水平監測,在重點地區開展土壤、生物放射性水平調查,逐步建立重點區域輻射環境監測網絡,提高全省輻射環境監測實時預報、實時監管水平。完善以核電站事故應急為主,涵蓋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反核與輻射恐怖襲擊的核應急管理機制,確保在運和在建核電項目安全;加強核設施低中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場運行安全管理,確保乏燃料和放射性廢物運輸與處置安全。加大實施歷史遺留的伴生放射性礦治理力度,到2015年,完成粵北伴生放射性尾礦庫地表處置場所建設。加快推進放射性廢物和廢物源暫存庫遷建,確保放射性廢源(廢物)100%收儲。 (三)加強環境風險應急管理。 1.完善環境風險管理措施。 全面調查與綜合評估重點環境風險源和環境敏感點,摸清環境風險的高發區域和敏感行業,建立環境風險源分類檔案和信息數據庫。制訂環境風險評估規范,完善環境風險防范相關政策、標準和工程建設規范,把環境風險防范納入環境管理體系,將環境風險防范作為環評審批和環?!叭瑫r”驗收的重要內容。 2.強化環境風險監管。 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高風險、重污染企業退出制度。利用信息網絡和電子標識系統等手段,對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等高環境風險物資的存儲、運輸、使用實施全過程監控,完善環境安全風險管理制度。建立企業特征污染物監測報告制度、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和應急處置制度,切實加強企業防范突發環境事件能力。對重點風險源、環境敏感區域定期進行專項檢查,對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高風險企業限期整改或搬遷,不具備整改條件的,要堅決予以關停。 3.完善環境風險應急響應體系。 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環境應急管理機制,制訂完善環境應急預案,建立企業、部門應急預案報備制度,健全環境污染事故預警體系。加強環境污染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加強省、市環境應急指揮體系建設,按照國家環境應急標準化建設要求,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配置環境應急相關裝備。 七、加強能力建設,全面提升環境監管水平 (一)加強環境監測預警能力建設。 1.全面推進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 按照“提升省級站、加強區域站、配齊市級站、完善縣級站”的原則,全面推進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提升省環境監測中心的軟硬件水平,將其建成國內一流、與國際接軌的現代化環境監測中心;配置足夠的環境監測儀器,全面提升區域環境監測站的環境應急監測和區域輻射能力;加快推進梅州、汕尾、江門、陽江、清遠、潮州、揭陽、云浮等市環境監測站的標準化建設,力爭到2015年底所有地級以上市環境監測站實現達標;加快推進縣級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重點推進基層環境監測執法業務用房建設,配備基本的監測儀器裝備,到2015年,縣級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硬件達標率達85%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區達100%,其他地區達80%以上)。 2.建設“天地合一”的立體監測網絡。 按照“全省一張網”的要求,優化調整全省空氣和水環境監測網絡,逐步建設生態環境監測網絡,構建“點、線、面”和“天、空、地”相結合的立體環境質量監測網絡。
? 3.提升環境應急監測能力。 按照國家環境應急能力建設標準要求,全面提升省環境監測中心和區域環境監測站的應急監測能力,形成“以省級站為龍頭、區域站為骨干、市級站為支撐”的環境應急監測網絡,建立完善上下聯動、合作緊密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機制,打造一支應急監測快速反應隊伍,增強各類環境突發事件的快速應對能力,到2015年基本建成全方位、多層次、廣覆蓋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 (二)提升環境執法監督能力。 1.大力推進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 大力推進各地特別是各縣(市、區)環境監察機構能力建設,到2015年,所有地級以上市環境監察機構實現全面達標,縣級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硬件達標率達70%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區達90%以上,其他地區達60%以上)。大力開展環境監察人員業務培訓,打造一支思想好、作風正、懂業務、能戰斗、會管理的環境執法隊伍,全面提升環境執法水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 2.完善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 推動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國、省控重點污染源全部實現在線監控,完成所有在線監控設備的安裝改造和驗收,做好氨氮和氮氧化物的在線監測和數據傳輸工作,強化設備運行維護,強化對自動監控系統數據有效性的審核,推進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社會化運營。 3.加強機動車污染監管能力建設。 加快各地工況法檢測線和抽檢能力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城市開展遙測法抽檢。加快全省機動車排氣檢測數據庫建設,實現機動車排氣檢測信息的互聯共享,為機動車污染監管提供支撐服務平臺。 4.加強固體廢物監管能力建設。 完善固體廢物管理體系,鼓勵地級以上市設立專門的固體廢物管理機構,有條件的縣(市、區)配備固體廢物管理專職人員,充實固體廢物管理隊伍。加快全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的使用推廣,提高對固體廢物產生、收集、運輸和處理處置全過程的信息化監管水平。 ?。ㄈ┨岣吆伺c輻射安全監管能力。 全面推進省、市級核與輻射環境監測、監察能力建設,到2015年,省環境輻射監測中心達到全國先進水平,珠海、韶關、江門、陽江等重點地區市級核與輻射環境監測、監察能力全面達標。加快建設省控核與輻射在線自動監測網絡,實現核與輻射環境監測的自動化和網絡化,提高監測效率。加強對核電站毗鄰海域海洋環境中核與輻射監測,重點加強省級和深圳、江門、陽江等市海洋環境核與輻射監測能力建設。配套完善核事故后果評價和信息管理系統以及各類核與輻射基礎數據庫,全面提升核與輻射安全和應急管理水平。 (四)提升環境信息化水平。 重點推進縣級環境信息機構標準化建設。到2015年,地級以上市環境信息機構達標率達90%,縣級環境信息機構達標率達60%以上,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全部實現聯網,基本建成省市縣一體、功能完善、互聯互通、覆蓋全省的環境信息網絡平臺。加快推進集環境質量、污染減排、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建設項目審批、固體廢物管理等信息于一體的數據中心建設,實現省與各地之間、各城市之間、各部門之間、政府與企業之間環境信息資源的共建共享。全面推進省、市、縣三級主要環保業務管理的信息化,提升全省環境信息化服務整體水平。 (五)加強環境宣教能力建設。 加強環境宣教機構特別是地級以上市環境宣教機構的標準化建設,逐步推進縣級環境宣教隊伍建設,到2015年,省級和80%的地級以上市宣教機構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縣級環境宣教隊伍建設達標率達50%.加強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環境教育館、社區環境文化宣傳櫥窗等環境科普陣地建設,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建立上下協調的環境宣傳教育網絡平臺。 八、創新機制與政策,提升環境保護綜合管理水平 (一)提高環保綜合決策與協調能力。 1.建立健全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 加強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建設,加強對環境與發展重大政策的研究,協調解決重大環境問題。探索實行重大經濟決策(政策)出臺前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對經濟發展的優化作用。建立由多學科專家組成的環境與發展咨詢機制,對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規劃實施以及重大開發建設活動可能帶來的環境影響進行充分論證,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2.落實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 強化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嚴格落實污染減排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完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把環境保護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定期考核,并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建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對因決策失誤、未正確履行職責、監管不到位等問題,造成人民群眾利益受到侵害、生態環境受到嚴重破壞、環境質量明顯惡化等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二)推進環保法規體系建設。 1.完善環境法規體系。 修訂完善現有地方性法規規章,建立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銜接的地方環境保護法規體系。適時提請修訂《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在環境保護工作中的責任,建立完善排污許可證發放、污染源在線監控、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企業環境信用管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環境公益訴訟等制度。適時提請修訂《廣東省東江水系水質保護條例》和《廣東省珠江三角洲水質保護條例》,加快制訂《珠江三角洲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廣東省排污許可監督管理條例》、《廣東省農村環境保護條例》、《廣東省土壤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廣東省電磁輻射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等環境法規規章,為環保工作提供堅實的法制保障。 2.健全環境標準體系。 制訂并實施指標更完善、要求更嚴格的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加快制訂我省典型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在用船舶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煉油與石化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重點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印染、化工等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針對重金屬特征污染物,開展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標準研究制訂工作。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實施嚴于其他地區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3.嚴格環境執法。 明確環境執法責任和程序,提高執法效率,強化執法監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明確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建立重大環境案件集體審理制度,嚴格環保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和案件。加大對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的監管力度,對突出環境污染問題實行掛牌督辦。 (三)健全環境經濟激勵機制。 1.完善環境經濟政策。 探索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制度,率先在火電等行業開展二氧化硫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試點。建立完善生態激勵機制,加大對生態優化區域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實施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綠色保險、綠色信貸、綠色貿易等環境經濟政策,嚴格上市公司環境保護核查,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城市圈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探索建立重大項目施工期環境監理、環境損害賠償、代治理等制度。 2.建立健全資源環境價格體系。 積極配合推進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加快推進礦產、電、油、氣、水等資源性產品價格體系改革,建立能夠反映能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繼續深化差別電價政策,加大鋼鐵、水泥等重污染行業的差別電價實施力度。認真貫徹國家脫硫電價政策,研究出臺脫硝電價政策。逐步提高排污收費標準,提高排污費征收率。研究推進污水處理收費分類改革,建立污泥處理處置價格機制。全面落實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和危險廢物處置收費制度。 3.完善環保投入機制。 加大對環保工作的投入力度,各地要在現有環保資金渠道的基礎上,視實際情況將年度財政增收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環境保護,重點加大對飲用水源保護、重點環境問題整治、農村環境保護、重金屬污染防治、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帶動作用,引導激勵企業和社會資金參與環保工作。 (四)提升科技支撐能力,推進環保產業發展。 1.提升環保科研水平。 加強環??蒲嘘犖榻ㄔO,培養和引進一批在國內外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環保科技專家及各專業領域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加強環??蒲谢亟ㄔO,加快國家和省級環保重點實驗室建設。加強環??萍脊リP,重點加強流域水污染控制、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生態修復、重金屬污染治理、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防治、低碳經濟發展、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等領域的技術攻關,加大對新型環境問題防控的研究。加強先進技術示范與推廣,大力推廣綠色高效適用技術,推進環保科技成果產業化。引導環保企業與國內外高校和環境科研院所之間建立合作機制,共同組建高水平的工程技術研發中心,推動環保技術成果轉化。 2.推進環保產業發展。 推進環保產業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著力培育和扶持擁有綜合配套優勢、具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核心競爭力強的環保產業龍頭企業和骨干企業,每年重點支持一批環保產業高新技術示范工程項目。大力發展以節能降耗、污水處理、垃圾和污泥處置、脫硫脫硝、土壤修復和環境監測為重點的環保裝備制造業,大力推動清潔能源使用、廢舊資源綜合利用、環境服務、新型環保材料應用、環保藥劑制造等環保技術(產業)發展。推進煙氣脫硫脫硝、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等污染設施建設和運營的專業化、社會化、市場化進程,推行環境監測社會化試點,建立環保技術服務市場,促進環保產業的健康發展。 (五)強化公眾環保意識,發揮環保社會監督作用。 1.加大環保宣教力度。 以廣東省環保宣傳月活動為載體,積極開展環境宣傳教育活動,廣泛宣傳環保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普及環境保護知識,增強全社會的環境憂患意識和環境安全意識。落實全民環境教育計劃,把環境教育作為國民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大中小學的課程體系。繼續推進綠色學校、綠色社區和環境教育基地等綠色創建活動,引導公眾樹立善待自然、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環境倫理觀,養成崇尚自然、自覺保護環境的行為規范,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環境保護的良好社會氛圍。 2.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 定期發布城市空氣質量、流域水質、近岸海域水質、飲用水源水質、生態狀況和城市噪聲等環境信息,公開重點污染源環境信息、環境監察信息和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情況,及時向社會通報各種突發環境事件、重大環境案件的查處情況,建立涉及有毒有害物質排放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披露制度,保障公眾的環境信息知情權。 3.完善公眾環境監督機制。 對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通過召開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或向社會公示等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實行重大建設項目審批前公示和驗收公示制度,鼓勵公眾參與環保決策。暢通環境信訪、環境監督熱線、網絡郵箱等環境投訴舉報渠道,鼓勵推行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鼓勵公眾監督環境違法行為;健全環保社會監督員制度,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社會監督。 (六)加強環保合作交流。 1.深化粵港澳環保合作。 積極落實粵港、粵澳環保合作協議,聯合打造大珠江三角洲地區優質生活圈。創新區域聯動協作機制,強化環??蒲?、技術產業、宣傳教育等領域的共同合作。進一步強化大氣污染防治合作,共建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加強區域水質保護合作,落實各項水污染防治措施,確?;浉郯娜赜盟踩?。支持發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共同推動粵港澳三地企業開展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進一步加大粵港澳三地環境科研合作力度,深化環境監測技術、污染防控技術、在用車排氣治理技術、生態保護技術等方面的科研協作和交流。 2.加強泛珠江三角洲環保合作。 深化泛珠江三角洲區域環保合作與交流。加強區域內重金屬跨界污染控制和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的環境管理,加大環境監察聯合執法力度,建立突發環境事件聯動和信息通報機制。建立健全跨省界環境監測制度和網絡平臺,加強區域環保產業網絡建設,聯合辦好各類環保展覽和區域環保產業電子商務平臺。繼續聯合舉辦泛珠江三角洲新聞采訪活動、環保征文、環保演講、攝影大賽等活動。 3.加強國際環保合作交流。 積極履行國際公約賦予我省的相關責任和義務,進一步加強國際環保合作與交流,大力引進國外環境保護的先進理念、模式和技術,促進外資投向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 九、實施重點工程,落實規劃任務 為實現規劃目標和任務,積極推進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農村環境保護、固體廢物處理處置、生態建設、核與輻射安全保障、重金屬污染防治、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八大重點工程(附表1-附表8)。
? 十、規劃實施保障 ?。ㄒ唬┘訌娊M織領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切實加強對本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采取強有力措施,從解決當前的突出環境問題入手,大力推進本規劃實施。要建立各地之間、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定期召開協調會,研究解決推進本規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省環保部門要牽頭組織做好本規劃的實施工作。 (二)分解落實任務。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規劃確定的任務和要求,組織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細化分解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各地級以上市要把本規劃提出的任務和要求納入本地區“十二五”環保規劃,提出具體的落實措施。 (三)強化評估考核。 建立本規劃實施的評估和考核制度。強化對本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考核,把主要任務和目標納入各地、各有關部門政績考核和環保責任考核內容,分年度對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及時開展本規劃實施情況的階段性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需求變化,適度調整規劃目標和任務。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