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2年廣東省糧食工作考評結果的通報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02年是我省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穩步推進的一年。各地按照省委、省
政府的部署,認真履行糧食工作政府負責制,切實加強對糧食工作的領導,積極
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政府宏觀調控體系,保護好穩定糧食生產能力的基本
農田面積,落實好糧食儲備規模和糧食風險基金規模,承擔好糧食生產和流通責
任,確保了轄區內的糧食安全。根據《廣東省糧食工作考評辦法》的有關規定,
經省有關部門審核,現將2002年糧食工作考評結果通報如下:
一、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梅州、惠州、汕尾、中山、陽江、肇慶、潮
州市和佛山市順德區,完成了省下達的糧食工作考評四項指標。省人民政府決定,
授予廣州等11個市和佛山市順德區“廣東?。玻埃埃材昙Z食工作達標單位”稱
號,各發給獎金20萬元。
二、河源、江門、湛江、茂名、清遠、揭陽、云浮市只完成了省下達的糧食
工作考評四項指標中的三項,其中河源、湛江、茂名、清遠、揭陽、云浮市未完
成糧食風險基金規模指標,江門市未完成糧食儲備規模指標。省人民政府決定,
給予河源、江門、湛江、茂名、清遠、揭陽、云浮市全省通報批評。
三、汕頭、東莞市僅完成省下達的糧食工作考評四項指標中的兩項,均未完
成糧食儲備規模和糧食風險基金規模指標。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汕頭、東莞市予
以警告,并在全省范圍內通報批評。
四、韶關市因遭受不可抗拒自然災害的影響,經該市政府提出申請,省有關
單位核準,省人民政府決定,韶關市不列入2002年全省糧食工作考評。
希望各級政府增強憂患意識,繼續高度重視糧食工作,切實履行好糧食工作
政府負責制。2002年未完成糧食工作四項考評指標的市,要采取得力措施,
層層抓落實,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糧食儲備制度,把糧食風險基金納入財政預算并
予以優先安排,切實保證糧食儲備和糧食風險基金足額到位,確保轄區內糧食安
全。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