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發改價格函〔2020〕564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國家調查隊:
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階段性價格臨時補貼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轉發你們,結合我省實際,提出有關貫徹落實意見,請一并認真貫徹實施。
一、高度重視階段性價格臨時補貼工作
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在當前形勢下,做好低收入群體特別是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顯得更為重要。各地要認真研究、細化落實《通知》的各項要求任務,加強溝通協作,簡化發放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形成工作合力,切實保障價格臨時補貼及時、足額發放到位,有效緩解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造成的影響。
二、簡化優化各環節工作流程
各地級以上市國家調查隊要在國家統計局廣東調查總隊反饋月份數據的當日或次日,將當地CPI、SCPI、CPI中食品價格等相關數據反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各相關部門。各地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會商、報審等各環節工作效率,通過大數據、信息化的手段核定補貼對象,防止漏發、重發,提前核準發放人員名單,做好發放計劃。各部門會簽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從市級啟動聯動機制到將價格臨時補貼發放至困難群眾手中,務必確保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全力做好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工作
各地級以上市要規范測算依據,現行補貼標準未達到《關于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182號)規定要求的,要按照國家規定的補貼測算依據測算補貼標準。要按照“應保盡保、應補盡補”要求,認真梳理價格臨時補貼范圍和對象,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除國家規定的范圍外,還應將我省在鄉和城鎮中無固定工資或離、退休金收入的“五老”(老堡壘戶、老游擊隊員、老交通員、老蘇區干部、老黨員)人員納入保障范圍。財政部門要切實落實資金保障責任,確保價格臨時補貼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四、其他事項
在實施階段性價格臨時補貼期間,提高城鄉低保等相關標準的當月,價格臨時補貼不中止發放。
各地級以上市要抓緊組織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每月7日前,將上月價格臨時補貼發放情況報省發展改革委(價格處)。
附件:關于進一步做好階段性價格臨時補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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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發展改革委 省民政廳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國家統計局廣東調查總隊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