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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出臺新規:對藥品零售單位進行風險分級動態管理

時間 : 2023-09-06 11:08:52 來源 : 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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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4日,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事服務局消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下稱《風險分級管理辦法》)已印發,將對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實行風險評級,并分級監管,進一步規范藥品市場經營行為,更好保障居民用藥安全。

  據了解,分級管理是指合作區商事服務局根據藥品零售單位經營場地規模、藥品經營范圍、藥學技術人員配置及在崗情況(含澳門藥學技術人員經備案在合作區執業)、藥品質量管理、藥學服務能力等因素確定風險等級,并根據對其監督檢查、監督抽檢、投訴舉報等監督檢查記錄,對風險等級實施動態調整。

  建立全新評定標準

  根據《廣東省藥品零售許可驗收實施細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指導原則》等有關規定,《風險分級管理辦法》建立了一套符合合作區實際的藥品零售單位質量安全風險等級評定標準,制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風險分級評分標準細則表》(下稱《評分表》)。

  評分標準聚焦質量管理、人員管理、場所與設備、采購與驗收、陳列與儲存、銷售管理、不合格藥品及不良反應、銷售指定藥品等八大方面,科學、規范制定風險分級辦法,打造客觀、精準、可量化的經營質量評價體系。

  同時,合作區將實施不同頻次、內容、方式的監督檢查。藥品零售單位藥品質量安全風險等級,按照風險程度由低到高分為A、B、C、D四類風險等級:A類為低風險類監管,每年開展不少于1次日常監督檢查;B類為中風險類監管,每年開展不少于2次日常監督檢查;C類為較高風險類監管,每年開展不少于3次日常監督檢查;D類為高風險類監管,每年開展不少于4次日常監督檢查。

  對風險等級提高、《評分表》中單項分數為0的藥品零售單位,將在10個工作日內開展一次專項檢查,同時加大對中、高風險經營者監管,實施差異化精準監管。

  配套實施立體監管

  合作區商事服務局開發“藥品安全社會共治系統”,對藥店進行連續60日(自然日)計分的動態評分,并對評分結果、藥店風險等級等情況進行線上和線下公示。

  市民可以通過系統公示的藥店風險等級情況、地理位置、藥店環境及藥學技術人員在崗情況等相關信息選擇適合的藥店前往購藥。

  該舉措在滿足居民自主選擇購藥的同時,能夠督促藥品零售單位不斷提升自身藥品質量管理水平,推動合作區藥品零售行業水平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藥品安全社會共治作用。

  接下來,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將持續做好風險等級評定各項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藥品安全社會共治新格局,構建琴澳融合的藥品安全治理體系,保障合作區居民用藥安全,助力建設健康合作區,推動合作區藥品安全治理體系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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