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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完善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

時間 : 2025-02-12 16:02:27 來源 : 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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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

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完善失業保險金

“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

粵人社規〔2024〕20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各地級市、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稅務局,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

  為暢通失業保險金申領渠道,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防范基金運行風險,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等,現就完善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信息共享

  用人單位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材料,據實寫明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原因,告知其享有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在辦理參保繳費人員增減申報時,據實將本單位人員名單、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材料中記載的失業時間、失業原因(停保原因,詳見附件)等準確錄入稅務機關的社保費征管系統(深圳市為社保服務系統)。稅務機關要及時將用人單位申報的繳費登記信息傳遞給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到數據共享。

  二、增加服務供給

  參加了失業保險的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失業人員)可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廣東人社APP、粵省事、支付寶以及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等線上申領失業保險金,也可線下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窗口申領。

  三、加強業務協同

  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都應受理失業保險金申領和失業登記業務,推動“失業一件事”打包辦。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受理失業登記時一并受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業務的,應當及時將失業保險金業務轉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受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業務時,對失業人員已辦理失業登記的,按規定審核發放失業保險金;對尚未辦理失業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一并受理失業登記業務并及時轉送至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在已辦理失業登記后,按規定審核發放失業保險金。上述經辦機構在受理失業保險金申請時,還應一并向申請人發送社會保險基金反欺詐宣傳告知書,指引申請人依法誠信辦理待遇申領、資格核對等業務。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定期將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信息推送至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按《廣東省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辦法》《廣東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做好相關人員就業服務管理工作,對無正當理由,累計三次拒不接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登記失業人員,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有關人員信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停發失業保險金,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四、增強申報材料精準性

  失業人員可憑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申領失業保險金,其中,通過線上渠道申領失業保險金的,在上傳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材料后,無需再提供紙質材料。通過線下渠道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需向經辦機構出示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材料,經辦機構掃描留存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檔案影像材料。失業人員在申領失業保險金時上傳(出示)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材料中的失業原因(停保原因)與用人單位增減員申報不一致的,按上傳(出示)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材料中的失業原因(停保原因)辦理失業保險金審核業務;對于同一用人單位錄入的失業原因多次與失業人員上傳(出示)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材料中的失業原因(停保原因)不一致等情形,由屬地開展核查,核實用人單位未如實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材料,符合《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關于以欺詐、偽造、故意隱瞞事實或者其他手段騙取失業保險待遇或者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等規定情形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五、實行信息比對核實

  為驗證失業保險金領取人員是否出現停領失業保險金的情形,各級經辦機構應與就業、社保參保數據等進行信息比對。

 ?。ㄒ唬┩ㄟ^比對用人單位為失業保險金領取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失業保險金領取人員辦理工商登記等情況,驗證失業保險金領取人員是否重新就業;

  (二)通過比對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信息,驗證失業保險金領取人員是否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ㄈ┩ㄟ^比對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庫記載的對失業保險金領取人員提供的就業服務,驗證失業保險金領取人員是否存在無正當理由累計三次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

  (四)通過比對各級公安部門戶籍人口信息等外部門信息,驗證失業保險金領取人員是否存在主體消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等情況;

  (五)通過比對按規定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資格核對手續或者說明求職等情況數據,對存在連續兩個月未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資格核對手續的,經辦機構應主動對接、提醒,核實是否出現《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關于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形;

 ?。┓?、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停發失業保險金的情形。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細化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告知失業人員出現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情形的應當及時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視同繳費等無法通過信息比對核驗的,可以便捷方式要求失業人員提供相應材料。

  六、加強基金管理風險防控

  各地市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風險防控的要求,加強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要按照《廣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經辦規程》《廣東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管理辦法》《廣東省失業保險待遇發放高風險情形管理工作指引》等規定,每月對高風險業務和其他業務開展重點抽查和日常核查,防范冒領、騙取、套取失業保險基金等現象,嚴防內外勾結、違規操作、失職瀆職等行為,確保不發生基金管理系統性風險。要健全內控體系,落實崗位相互監督、業務環節相互制衡的機制,地市以上經辦機構要有內控部門,縣級經辦機構至少要有內控崗位,嚴禁業務和財務崗位兼任,嚴禁會計和出納兼任,堅持日常核查,高風險業務要重點核查。要嚴格流程控制,細化待遇核定、資格審批、領金發放、每月資格核對等經辦流程,定期對關鍵環節復核、抽檢。要加強財務管理,財務至少每月與業務、銀行、稅務等進行對賬,推進財務業務信息共享,保證業務流與資金流匹配。要提升技防能力,嚴格系統數據管理,任何修改操作都要經過審批,都要留痕可溯,積極擴展信息系統功能,加強業務運行監測,實現基金管理風險的智能監控。要強化行政監督,定期分析評估經辦管理風險。要加強對失信行為的追查問責,打擊和震懾各類冒領騙領失業保險金行為。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


  附件:參保職工停保原因情形及釋義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參保職工停保原因情形及釋義


  一、非因勞動者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指《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所規定的情形】。

  (一)勞動合同期滿或終止【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勞動合同期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的】。

  (二)單位破產【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三)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提前解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五款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四)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勞動合同【包含下列5種情形】。

  1. 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過錯解除合同【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所規定的情形】;

  2. 用人單位提前通知勞動者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合同【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所規定的情形】;

  3.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程序裁減人員【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所規定的情形】;

  4. 事業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包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解除聘用合同)【指在事業單位中,工作人員被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解除聘用合同】;

  5. 雙方協商一致,單位提出解除合同【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ㄎ澹┯萌藛挝贿^錯,勞動者解除合同【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規定的情形】。

  二、因勞動者本人原因中斷就業【指按相關規定中斷就業和勞動者本人自愿中斷就業的情形】。

  (一)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二)勞動者死亡或失蹤【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三)非因單位過錯,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包含下列3種情形】。

  1. 勞動者試用期內通知單位解除合同【指勞動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2. 勞動者通知單位解除合同【指勞動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3. 雙方協商一致,勞動者提出解除合同【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三、用人單位跨區域遷移(未解除勞動關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高效辦成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省稅務局負責企業稅務遷移、社會保險遷移的業務梳理及流程優化,配合牽頭部門完成“一件事”事項編制、系統對接聯調等工作;在接收到省市場監管局企業遷移核準信息后,統籌辦理遷出、遷入稅務、社會保險費相關事項;指導各地級以上市稅務部門完成企業遷移登記“一件事”工作】。

  四、其它

  其它情形包括因用人單位走逃、失蹤等特殊原因,無法由用人單位履行減員申報手續,勞動者提出特殊減員申請的及上述原因之外的所有情形【單位在勾選時不得勾選其它,屬于因用人單位走逃、失蹤等特殊原因,無法由用人單位履行減員申報手續的,由勞動者在稅務部門提出特殊減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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