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政府官網公布《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其中明確,市政府政務公開主管部門,將對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作為評價政務公開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在差異化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市直部門績效考核有關的政務公開指標中予以運用。
該通知要求,各縣(區)和市直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增強做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強化人員與經費保障,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完善協調聯動機制,認真組織、精準實施。要加強與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縣、成果應用推廣縣(區)的溝通交流聯系,借鑒好的經驗做法。要通過激勵先進、典型示范,爭創一批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的好經驗好做法,并固化為可復制可推廣的工作機制。
惠州市府辦在通知中明確,各縣(區)、鄉鎮(街道)要對照國務院部門制定的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結合本級政府權責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全面梳理細化相關領域政務公開事項,按省實施意見的時間節點要求編制完成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做到因地制宜、實事求是,避免“一刀切”。
在落實相關標準指引方面,惠州還要求,市直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對應省直有關單位溝通協調,緊扣國務院有關部委關于在2021年底前編制完成其他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時間節點,積極作為、不等不靠、主動對接,及時掌握有關工作要求,指導基層做好相關領域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編制和調整完善工作。
此外,通知還明確,市、縣(區)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教育、衛生健康、生態環境、交通運輸、供水、供電、供氣等與基層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業事業單位的指導監督,按照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原則要求,推進相關公共服務信息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