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第二期高職擴招專項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對外公布。第二期高職擴招專項行動報名及志愿填報時間為9月26日9時至30日17時。累計具有廣東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與廣東省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外省戶籍在職員工也可報考。
重點開展“4個專項計劃”和“1個試點”
《通知》明確,第二期高職擴招專項行動采用院校自主招生方式,重點開展“4個專項計劃”和“1個試點”,分別是:面向退役軍人開展“退役軍人學歷提升計劃”;面向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和制造業產業工人等社會人員實施“高技能人才學歷提升計劃”;面向學歷未達標的幼兒園在職教師實施“幼兒園教師學歷提升計劃”;面向醫療機構(指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醫院、衛生院、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以及急救站等,下同)在職員工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學歷提升計劃”;面向現代學徒制合作企業在職員工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其中,“退役軍人學歷提升計劃”及“基層衛生人才學歷提升計劃”招生擬于11月組織開展,具體報名、志愿填報的時間和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退役軍人考生可選擇報考“高技能人才學歷提升計劃”,也可選擇報考擬于11月開展的“退役軍人學歷提升計劃”。
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下崗失業人員、持退役證(或復員證、退伍證)的退役軍人、持證的新型職業農民(含農民職業經理人)報考“高技能人才學歷提升計劃”,以及符合招生院校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報考,招生院校可根據生源實際申請單列招生計劃、單獨錄取。
2019年第二期高職擴招專項行動招生院校、招生類型、專業及計劃可查詢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網。院校招生專業具體信息及要求請登錄院校招生網查閱院校高職擴招招生簡章。
符合條件的外省戶籍在職員工也可報考
第二期高職擴招專項行動對象為符合《通知》(粵招〔2018〕15號)規定的高考報名條件的在崗職工、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社會人員。符合條件的港澳臺考生以及累計具有廣東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與廣東省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外省戶籍在職員工也可報考。2019年已被高校錄取的考生(含錄取后不報到考生)不得報名參加第二期高職擴招專項行動。
符合條件且擬報考2019年第二期高職擴招專項行動的考生須參加廣東省2019年高職擴招高考報名后再進行院校專業志愿填報。考生需登錄2019年第二期高職擴招專項行動高考報名及志愿填報系統完成高考報名及志愿填報,并按要求進行報名確認、志愿填報以及報考資格審核、復核。
報名及志愿填報時間為9月26日9時至30日17時,報考資格審核、復核及志愿確認時間為2019年9月26日9時至10月9日17時。
2019年高職擴招自主招生試點,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核方式,主要側重于職業技能考核(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由各招生院校自主命題及組織實施。
對于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可免予文化素質考核,進行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
取得與所報考的招生院校招生專業大類相關的省級及以上單位主考或授權主考的中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為B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曾獲得省級及以上單位組織的職業技能大賽相關獎項的考生,經高校核實資格并公示后可免試錄取。
第二期高職擴招錄取工作將于2019年10月23~25日進行,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第二期高職擴招專項行動錄取考生,于2020年春季入學,須在規定時間內繳交學費及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入學后不得轉學轉專業 畢業獲高校普通專科畢業證
除退役軍人學歷提升計劃以學校培養為主,全日制學習外,其他專項試點采用在崗培養與學校培養相結合的學徒制人才培養模式,實行工學交替等彈性學習形式,采取適合社會人員、方便就學、靈活多元的教學模式,探索線上與線下混合教學和網上教學,實施學分制管理改革。幼兒園教師學歷提升計劃、高技能人才學歷提升計劃和基層衛生人才學歷提升計劃,可開展“走讀”教學。
考生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等由招生院校負責。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學,不得轉專業,不得轉入其他專項試點班或非試點班。其他專業學生或試點專業非試點班學生均不能轉入試點班學習。
第二期高職擴招專項行動錄取考生在2020年春季入學。學生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條件和要求的,可獲得高校普通專科畢業證書。畢業生在落實就業、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審、職級晉升等方面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