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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挽回戀情謊稱女友患新冠肺炎 男子獲刑7個月

時間 : 2020-03-10 10:01:22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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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上午,廣州海珠法院就劉某某謊稱女友確診新冠肺炎一案進行遠程視頻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劉某某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獲有期徒刑7個月。

  劉某某,江西贛州人,今年35歲。2月27日3時,他致電廣州白云機場客服熱線,稱女友為新冠肺炎確診患者,26日到廣州后暫住海珠區,近日準備搭航班飛往外地。

  公安機關接報后,迅速在一酒店里找到了劉某某所稱的女子,并對她以及酒店內相關人員采取了隔離觀察與新冠病毒取樣全套檢測措施。然而,經嚴格檢測與細致篩查,該女子及酒店內相關人員新冠病毒檢測結果均為陰性,也無人員存在疑似癥狀。綜上情況,警方懷疑舉報男子涉嫌謊報警情。

  27日晚,廣州海珠警方在同一酒店內找到了劉某某。這時,他供述稱是因女友鬧分手要回老家,并且要從白云機場乘飛機。于是,當日清晨尚在贛州老家的他,為拖延時間挽留女友,編造了女友被確認新冠肺炎的虛假信息,打電話向機場客服熱線進行“舉報”。

  “很后悔?!蓖彫F場,劉某某落下眼淚,表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意見。此前,他已經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并對公訴機關的量刑意見無異議。

  法院經審理后,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予以認定。法院認為,劉某某編造與突發傳染病疫情有關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考慮到其有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認罪認罰等情節,故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值得一提的是,該次庭審通過法院、檢察院、看守所三方連線進行,并在網絡上當庭宣判。海珠法院本著“從嚴從快”的處理原則,從2月27日劉某某被抓獲到法院判決,用時僅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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