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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需要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如何處理?

時間 : 2021-06-21 11:34:05 來源 : 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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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與勞動者協商,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變更勞動合同,穩定工作崗位。如雙方未能協商一致,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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