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本案中,在疫情期間,出租車司機搭乘旅客時有佩戴口罩的義務,如果司機拒絕佩戴,就是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或者不恰當履行主要債務,您作為乘客有法定解除乘運合同,取消訂單的權利。
其次,最新滴滴還上線了《司機不戴口罩管控規則》,通過AI人臉識別、出車照片質檢、乘客評價等檢測方式,要求司機師傅嚴格按照規定正確佩戴口罩來服務,如未遵循該規則,將被暫停運營。公告稱,自啟動疫情防護應對以來,滴滴推出了“司乘必須戴口罩、司機上報體溫、車內勤消毒和勤通風,以及免費安裝車內防護膜”五項防護措施,并已在全國185城建立防疫服務站,為堅守在服務一線的司機師傅免費發放防護口罩和為司機提供車輛消毒服務。
綜上,如果司機拒絕佩戴口罩,您有取消訂單的權利,同時,您可以通過如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一是撥打“12345”市政府服務熱線,選擇5號鍵“其他業務,交通投訴及其他業務”反映;二是撥打“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進行投訴;三是向當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投訴。主要負責對當地全市的公路運輸、水路運輸及其相關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同時依法組織對運輸行業各類違法違章行為進行查處,維護良好的運輸市場秩序;四是出租車公司投訴。出租車司機如果違反相關條例,可以向出租車公司反映,公司會調取出租車監控進一步核實,情況舒適對對司機進行相應處罰,停頓整業甚至吊銷其從業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