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加強對買賣記分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嚴打態勢,廣州交警從4月1日起開展為期半年的集中打擊買賣記分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據統計,2018年第一季度,廣州交警共查處并拘留參與買賣記分違法嫌疑人10名,警告、教育有買賣記分傾向人員300多人次。
廣州交警通過對“同一人駕駛證在短時間內分別在多個不同行政區域處理違法、同一人多次滿分教育學習考試、同一駕駛人處理多輛機動車記分”等十多類問題線索展開排查,建立“車輛”“駕駛員”重點名單庫。截至2017年底,廣州交警已建立“車輛”“駕駛人”重點名單數據4000余條。廣州通過自助辦理渠道進行的買賣分案件從2014年平均每月19宗到2017年每月平均3宗,違法勢頭得到了有效遏制。2017年,廣州交警接到的1100余宗駕駛證被套用案件多為省內外市轉函。
■案例
3月29日上午,廣州交警專案組民警在對白云區江高鎮交通違法處理窗口進行巡查時,發現一男子長期游走于違法處理自助終端機和復印檔口之間,遂對其進行追查,并成功將正在自助終端機旁進行賣分的陳某和買分轉賣的盧某抓獲。經詢問,兩名違法嫌疑人對自己進行買賣記分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兩名違法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金的處罰。
日前,廣州公安交警車輛管理所民警在受理滿分學習材料時發現,名為黃某全的駕駛人近期在佛山、惠州、東莞等地都曾辦理交通違法行為,且在東莞共處理了14宗交通違法。經詢問,黃某全對自己買賣記分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因黃某全的違法行為主要是在東莞市實施,廣州交警做好證據采集工作后,依法將其移送至東莞市交警支隊處理。目前,黃某全被東莞市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