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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大幅降低入戶門檻 居住證與社保條件放寬 6月起實施

時間 : 2024-04-29 10:42:00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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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4月28日正式公開的《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消息:今年6月1日起,非東莞戶籍居民在用人單位正常參加東莞市社會養老保險,申請時持有東莞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含電子居住證)連續滿1年,即可以申請入戶,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東莞現行實施的“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條件”是居住證年限累計滿5年、社保年限累計滿5年的“雙五”政策,新版《意見》的實施大幅降低了居住證和社保年限要求,在東莞合法穩定居住就業的非莞戶籍居民入戶門檻更低了。

  《意見》的主要內容還包括實行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先入戶后就業”政策。目前,東莞市實行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在畢業2年內可以先就業后入戶。政策調整后,就業不再是硬性條件,在東莞市申報居住登記的非莞戶籍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畢業5年內可按“先入戶后就業”原則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入戶。

  新政策還在原《東莞市人才入戶實施辦法》基礎上,對各類各層次人才的年齡限制進行了進一步的放寬。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高級職稱、技師及以上技能人才、表彰類技能人才放寬至55周歲以下,全日制本科學歷、中級職稱人才放寬至50周歲以下,全日制大專、初級職稱人才放寬至45周歲以下,高級工放寬至40周歲以下,中級工放寬至35周歲以下。

  市民按照東莞市入戶政策,將戶口遷入東莞市集體戶、人才公共戶、家庭戶,均依法享有本市戶籍居民待遇。非莞戶籍居民是指外省市戶籍居民,不包括港澳臺居民及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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