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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擬為快遞業立法:快件投遞入箱應經收件人同意

時間 : 2022-07-06 10:03:52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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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是“中國快遞示范城市”,2021年成為首個快遞業務量突破百億件的國家重要中心城市。7月5日,廣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了《廣州市快遞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其中明確,快遞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應當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并告知快件投放的地址、保管期限以及超時保管收費標準等信息。

  《條例(草案)》規定,快遞企業不得占道、野蠻分揀,禁止拋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損毀。在處理用戶個人信息時,應當采取對快遞運單中個人敏感信息去標識化、定期對快遞運單實物進行集中銷毀、停止經營時主動刪除用戶個人信息等保護措施。

  為打通快遞服務“最后一百米”,《條例(草案)》提出,應當將快遞末端服務設施納入公共服務設施相關規劃。新建住宅小區、商業樓宇、高等院校等單位,應當同步規劃設置快遞末端服務設施,或者規劃預留設置快遞末端服務設施的建設場地。針對快遞“進門難”問題,《條例(草案)》規定,住宅小區、商業樓宇等應當為快遞企業上門服務提供便利,不得針對快遞服務收取額外費用。

  “快遞小哥”屬于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為更好保障他們的勞動權益,《條例(草案)》要求快遞企業應當依法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從業人員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不得以簽訂承包合同、承攬合同等形式規避用人單位的法律義務。同時,快遞企業應當依法為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從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得以企業已購買意外保險、雇主責任險等其他商業保險為由替代或者免除參加社會保險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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