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政府官網6月10日公布《廣州市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十條措施》(以下簡稱“紓困十條”),全力幫助市場主體渡過難關。
“紓困十條”主要從降低成本、支持融資、開拓市場、保障權益和優化服務五個方面提出十條舉措,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紓困幫扶力度,包括落實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承租市屬、區屬國有房屋的制造業和服務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給予減免租金,疫情防控期間用電用氣用水“欠費不停供”等。
降低成本是高關注度需求之一。一方面,針對稅、費,“紓困十條”要求對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小微企業及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留抵退稅;將2021年四季度實施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延續實施6個月;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時間至2023年4月30日;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緩繳養老等三項社保費政策延至年底。
另一方面,針對經營成本,“紓困十條”要求對承租廣州市內市屬、區屬國有、國有控股及實際控制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權屬的國有房屋(住宅用途除外),在合同有效期內且最終承租人為制造業和服務業的小微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給予減免租金,2022年減免3個月租金;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市轄區行政區域的,再減免3個月租金。
除“節流”外,“紓困十條”還設法“開源”,將引導信貸資金投向普惠小微領域,引導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續貸、展期;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支持銀行年內延期還本付息。
廣州還將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輕微違法違規及首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運用非強制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