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據韶關市公安局消息,新修訂的《韶關市戶籍管理規定》自2021年1月22日起施行。該規定將取消韶關市原有的參保要求和居住年限等落戶條件,全面取消韶關市城鎮落戶限制,實施在居住地設立的城鎮居民戶口公戶登記戶口的“零門檻”政策,徹底消除農村居民、外來人口等的落戶障礙,推動人口加速向城鎮聚集。
據介紹,現行《規定》自2016年起實施至今已有4年多時間,在規范韶關市戶口管理,實現城鄉統一戶口登記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促進作用。近年來,《規定》已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發展的新需求,韶關決定結合實際,對現行《規定》的相關條款進行修訂和完善。新《規定》取消了韶關市原有的參保要求和居住年限等落戶條件,全面取消韶關市城鎮落戶限制,實施在居住地設立的城鎮居民戶口公戶登記戶口的“零門檻”政策,徹底消除農村居民、外來人口等的落戶障礙,推動人口加速向城鎮聚集。
新《規定》還進一步放寬企業集體戶設立條件,刪除“從業人員50人以上或者年納稅額達20萬元人民幣以上”條件?!霸诒臼械怯涀郧矣刑峁┖戏ü潭ㄗ∷o員工居住的企業,有專人負責管理集體戶口的,可以為本企業從業人員申請開設企業集體戶口”。
新《規定》還明確了入戶鄉村的基本條件,取消入戶鄉村所需村委會證明材料。“申請回鄉村落戶的,當事人應當為非城鎮職工人員且實際生活居住在鄉村,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并且以農林牧漁業為主要生活來源。各縣(市、區)公安機關核準后,只作戶籍變更登記,不與經濟利益和各項福利待遇掛鉤。如涉及經濟、土地、拆遷和計劃生育等問題的,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另行處理?!?/p>
新《規定》還按照韶關市人才引進政策精神降低引進人才入戶門檻,學歷型人才放寬至大專以上學歷,技能型人才放寬至初級等級以上專業職稱和技能等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