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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再度放寬人才引進及入戶條件 技工院校人才納入引才范圍 本科畢業5年內可先落戶后就業

時間 : 2020-11-27 09:08:42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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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6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放寬我市人才引進及入戶條件的通知》(下稱《通知》),對引進人才及落戶的學歷、年齡等條件進一步放寬,并明確自今年12月25日起執行。將大專(高職)以上學歷人員、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生均納入人才引進范圍,同時,畢業5年內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可申請“先落戶后就業”。

  《通知》對珠海人才引進的對象范圍放寬為:珠海市用人單位引進的人才且在珠海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引才方面,將具有教育部承認的大專(高職)以上學歷人員、人社部承認的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生納入人才引進范圍;對學歷人才、職稱人才、具有國家職業資格等級的技能人才、重點企業一線優秀員工的引進年齡統一為男性50周歲以下、女性45周歲以下。

  入戶方面,《通知》支持重點企業一線優秀員工引進入戶。在珠海市重點企業工作滿2年以上(金灣區、斗門區、高欄港區為滿1年以上),確屬本企業發展急需的一線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干,可按程序申請辦理引進及入戶手續。

  同時,“先落戶后就業”的條件也有所放寬。2018年出臺實施的“珠海英才計劃”規定“畢業3年內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可先落戶后就業。現將“先落戶后就業”條件統一放寬為“畢業5年內”。即在珠海無工作、無社保、無住房,但屬于畢業5年內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可憑畢業證和相關資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請落戶。

  此外,《通知》還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條件,包括取消引進三級、四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技能人才須“與工作崗位匹配”的限制條件;取消四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須“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的限制條件;取消珠海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職業院校畢業生須“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一年以上”的限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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