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態環境局于去年6月出臺了深入環評改革的實施方案,并于12月出臺改革配套實施細則。目前,佛山環評與排污許可聯動改革正有序推進,先行試點的高明滄江工業園和順德區自行開展試點的華南機械城已辦結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建設項目12個、降級管理建設項目6個。其他納入試點的順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南海桂城街道已初步完成“三線一單”編制,后續經審查通過后將全面啟動兩個片區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改革的具體實施。
佛山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改革,企業辦理環評難度有效降低、審批時間將大幅壓減,促進企業早動工、早投產,這將充分釋放市場活力、促進有效投資空間、助力優化營商環境。比如,報告書降級為報告表的,審批時限相對改革前承諾的審批時限進一步減少36%。報告表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時限降低到9個工作日(1個工作日審理、公示7個工作日、1個工作日做出審批決定),相對改革前承諾審批時限又進一步減少70%。而適用于環評與排污許可聯動改革的項目,將環評與排污許可兩項同時受理、并聯審查、同步做出審批決定,不僅可以減少企業重復提交資料,降低許可申報難度,還將進一步減少審批時限,相當于企業一次申請完成兩項審批業務。
進一步拓寬改革區域
2020年,佛山將總結試點經驗,進一步拓寬環評改革區域。在具備條件的工業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園區、工業集聚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特定區域和產業導向比較明確、土地規劃手續比較完備的中心城區和鎮(街道辦)區域推行環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