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謀劃了未來18年城市住房制度建設的綱領性文件于6月5日在深圳正式發布。在這部《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中,深圳計劃到2035年,分近期、中期、遠期三個階段,籌集建設各類住房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于100萬套,并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體系。
新增盤活35平方公里土地
深圳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深圳市委、市政府希望通過完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努力讓深圳全社會對未來住房有良好的預期,實現住有所居。在統籌考慮未來新增人口對各類住房的需求基礎上,計劃到2035年,分近期、中期、遠期三個階段,籌集建設各類住房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于100萬套。深圳已結合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編制調整,合理規劃布局了住房空間,進一步加大住房土地供應力度,計劃新增盤活35平方公里土地用于建設各類住房。為了更好地盤活存量、優化服務、加強監管,規范和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深圳去年開始構建真實、透明、便捷、安全的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臺,目前正在擴容運營中。
170萬套的目標是如何確定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說,截至2017年底,深圳常住人口1253萬人,預計至2035年,常住人口將達到1800萬人,新增約550萬人,預計新增住房需求約180萬套。綜合考慮土地供應和住房建設籌集能力,將住房總量目標確定為170萬套。
商品住房占四成左右
針對各類群體,《意見》著力構建多層次、差異化、全覆蓋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并計劃將住房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是市場商品住房,占住房供應的40%左右,讓有能力的市民通過市場商品房來解決住房需求。將繼續嚴格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以中小戶型商品房為主。
第二類占住房供應的40%左右,包括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分別占20%;其中人才住房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供應,可租可售,建筑面積以小于90平方米為主,租售價為市場價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重點面向符合收入財產限額標準等條件的本市戶籍居民供應,可租可售、以售為主,建筑面積以小于70平方米為主,租售價為市場價的50%左右。
第三類是公共租賃住房,占住房供應的20%左右,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戶籍中低收入居民、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相關行業人員、先進制造業職工等群體供應,建筑面積以30—60平方米為主,租金為市場價的30%左右,特困人員及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租金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10%。特別是在過去保障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了保障的覆蓋面,將公交司機、地鐵司機、環衛工人等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從業人員和先進制造業藍領產業工人等群體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
《意見》明確,在未來籌建的各類住房170萬套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60%左右。
完善人才住房制度
《意見》中對人才住房制度也做出完善。《意見》在深圳市委、市政府于2016年發布的《關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的基礎上,作了進一步的完善和優化:一是加大貨幣補貼力度,鼓勵支持人才租購市場商品住房;二是實行租購并舉,探索建立先租后售、以租抵購制度;三是明確規定了戶型面積標準和租金、售價標準;四是實行一定年限內封閉流轉;五是對高層次人才實行更加優惠的政策,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以申請免租入住一定年限、相應面積標準的住房,在深全職工作滿5年以上,符合條件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購買人才住房或者申請獲贈住房產權。
自6月5日起至6月19日18時前,社會各界人士可通過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電子郵件、信函等方式反饋意見。
深圳市住建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深圳市委市政府希望用改革的辦法、創新的思路,不斷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系統解決好新時代各類群體的住房問題,不斷增加市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歸屬感。